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黄徽公(洽)行罚决字〔2026〕50003号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
黄徽公(洽)行罚决字〔2026〕50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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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编号 |
黄徽公(洽)行罚决字〔2026〕50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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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K** VEAS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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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非法居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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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束埔赛人K**VEASNA婚嫁到中国后,长期居住在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期间均按时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延期手续。2026年2月3日签证到期后,K**VEASNA因忙于搬家忘记及时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延期手续,后于2026年2月14日前往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认错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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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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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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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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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26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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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洽舍派出所 |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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