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度黄山市徽州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区法援中心:
现将《2026年度黄山市徽州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徽州区司法局
2026年2月12日
2026年度黄山市徽州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为核心,确保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序时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实际需求,把落实困难群众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增强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能力,科学分解任务指标,建立健全月度跟踪推进机制,保障年度目标高效完成。2026年全区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0件。
(二)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健全案件质量全过程监管机制,认真落实《黄山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办理指引(试行)》,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与质量标准。全面推行“一案一评”,落实办案补贴与案件质量等次挂钩的差别化补贴制度。综合运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及回访受援人等方式实施动态监督。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依托安徽法网、皖事通“APP”等平台和智能终端,探索智能服务模式。组建“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库”,开展案件自查和同行评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系统培训、案例研讨、调研指导等方式,持续提升工作人员及承办律师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与法律服务水平。
(三)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健全区、乡镇、村居三级便民服务网络,窗口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援务公开等制度,配齐配强管理力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依托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优化法律援助基层站点,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常态化协作,完善信息共享与工作联动机制,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域覆盖,确保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充足、均衡可及。
(四)聚焦精准服务与品牌深化。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及军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审查和指派服务。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场面向特定群体的专题宣传与服务。推行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与容缺受理机制,对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简化流程,提升服务便捷度与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因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二)强化指导监督。健全日常监管机制,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和办理各环节流程。完善法律援助投诉查处工作机制,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及处理程序等相关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
(三)严格经费管理。法律援助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并单列科目,建立独立账簿,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区法律援助中心要规范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畅通资金使用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2026年法律援助资金到位率、业务经费支出率均达到100%,办案补贴及直接费用占比达到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70%以上。
(四)扩大宣传影响。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成效。宣传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发展、服务群众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展现精神风貌,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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