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徽州区公立医院(市三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了解掌握公立医院改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立医院管理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对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2025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考核时间及组织形式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公立医院2025年绩效考核工作,于2026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考核方式
根据《2025年徽州区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办法》,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和重点问题现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建立以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运行绩效、费用控制、财务管理、成本控制、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以及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
四、考核要求
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要按照《徽州区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框架》对医院年度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并将年度自评报告、考核指标数据等资料于2026年2月28日前上报区卫生健康委。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真实有效。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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