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徽州区蜂业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黄山市徽州区蜂业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黄山市徽州区蜂业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决定准予黄山市徽州区蜂业协会成立登记。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徽州区蜂业协会成立登记后,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推动徽州区蜂业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协会的印章样式及银行账号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
2026年3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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