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34/202603-00052 信息分类: 社会团体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3-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徽州区社会团体 2025 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02 15:44 信息来源:徽州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各徽州区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规定,现就徽州区社会团体 2025 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5 6 30 前经徽州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均须依法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1.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2.履行变更登记手续和章程核准情况
    3.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4.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等负责人等人员变动情况;
   5.办事机构和分支(代表)机构设置以及变动情况
   6.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7.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社会团体提交年检材料时,须同步提交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情况。
   三、具体流程
   (一)网上填报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社会团体应于 3月 日至 月 31 日之间,登陆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sorg.ahmzzwfw.cn/#/loginMain)在线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无需上传业务主管单位意见),保存并打印纸质文本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月 31 日前,登录系统补充上传经业务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初审意见PDF 格式),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二)报送年度检查材料。社会团体应于 2026 5 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黄山徽州区民政局接受年检
   ①《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
   ② 2025 年底银行存款对账单;
   ③《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④《社会团体会员花名册》
   (三)材料审查。徽州区民政局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退回补正,社会团体须及时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四)退回及材料补充。5 31 24 时起,网上填报通道关闭,将不再接受年检材料提交。年检材料被退回补正的,于 月 15 日前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如未按时补正提交或系统未提交成功,视为未参检
   (五)年检结论及结论公告。徽州区民政局网上审核办结后,下达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将在徽州区民政局网公布,年检结论以网上公布结论为准
   四、年检结论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
  (一)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法人成立条件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的
  (三)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四)未按章程规定换届的
  (五)未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
  (六)负责人管理违反有关规定的
  (七)设立或者管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反有关规定
  (八)财务管理或者资金来源、资产使用违反有关规定
  (九)因内部管理混乱以致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者开展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其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
   社会团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
  (一)年检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上年度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
  (三)违背非营利宗旨开展活动的;
  (四)开展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
   五、工作要求
   (一)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社会团体应当认真履行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对于年检材料弄虚作假、拒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各社会团体应主动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年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年检工作中,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确保年检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