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恢复整改费用”项目。
1.“耕地恢复整改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开发复垦等方式,新增耕地面 积1000万元。
(2)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 积。 积。
(3)实施主体。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
(4)起止时间。2026.1.1-2026.12.31
(5)项目内容。通过开发复垦等方式,新增耕地面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
(7) 绩效目标。通过开发复垦等方式,新增耕地面
1.“耕地恢复整改费用”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开发复垦等方式,新增耕地面 积1000万元。
(2)立项依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 积。 积。
(3)实施主体。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
(4)起止时间。2026.1.1-2026.12.31
(5)项目内容。通过开发复垦等方式,新增耕地面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
(7) 绩效目标。通过开发复垦等方式,新增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