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查道鑫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助力中小企业创新研发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各项人才政策。2024年7月,出台《深入实施“徽聚英才行动”加快建设英才荟萃人才强区的若干措施》,围绕区内主导产业发展,从战略领军人才、科研硕博人才、青年俊才、徽工巧匠、文旅人才、乡村振兴人才、行业专才等方面出发,在企业引进人才、人才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科技副总等方式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持续优化各项人才服务。对新引进到区新兴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徽州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中的人才,按照其薪酬、贡献等,可享受300元/月-6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或3万-120万不等的购房补贴,此外满足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2024年全年共发放租房补贴53.14万元,发放购房补贴1.8万元,人才公寓已入住高层次人才52人。对全职来我区企业工作且符合《徽州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企业)》的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对从域外引进到我区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F1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根据其地方贡献发放岗位补贴。2024年全年共发放生活补贴187万元,发放岗位补贴3.13万元。完善人才服务全周期服务,在医疗、教育、旅游等方面服务人才,近年来,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家属就业等事宜10余件。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支撑。通过“招才引智高校行”“博士后创新联合体”等活动帮助设站企业招引博士7次,提供“一对一”政策辅导,涵盖建站申报、经费补贴、职称评定等全流程服务,助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科研成果转化6项。目前我区共有5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4名,其中华惠科技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4年成功获批设立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我区首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4年12月,市政府出台《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从支持金融协同放大、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如对上一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贷款,按同期 LPR20%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25年6月,我区重新修订并印发《徽州区科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从支持高企认定、科技型企业培育、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科技奖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发,在企业研发投入、自主研发技术成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创新创业孵化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注重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
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家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培育科技型企业,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扶持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做大做强。截至目前,全区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4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省级绿色工厂7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7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9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2家、省工业精品13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4家。2025年以来,组织卓朴、新基业、卓凡等19户企业(含重新认定11户)完成2025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申报数全市排名第二。完成卓朴、日基、万丽美3户企业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完成徽母实业、裕籽贵2户企业2025年省“同心科创工程”项目申报推荐,组织新诺精工、新远科技申报2024年度省科技奖,征集报送卓朴智能、新远科技、谢裕大等6户企业2025年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攻关技术方向。
五、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为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高校科技成果,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3月19日,举办安徽“双创汇”走进徽州区暨新材料产业专场对接会,5项校企合作项目成功签约,4家企业发布关键技术需求,4所高校5位专家教授开展科技成果路演;4月26-28日,组织新远科技、金石木、久石科技、谢裕大4家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专项对接活动;6月20日,组织区重点企业参加安徽“双创汇”走进黄山学院活动,黄山精制药业有限公司发布技术需求3项。为聚焦先进制造企业技术升级和现场管理提升需求,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与智能化升级的实践转化,5月19日-22日组织我区泰达新材料、卓朴智能、聚鑫新材料等40户企业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参加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融合创新高级研修班。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技术攻关,2025年来滚动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48个,其中新签8个。开展“科技副总”选派活动,全区目前拥有4名安徽省“科技副总”,5名市级“科技副总”,通过柔性引才整体提升企业的科研实力,实现人才引进与产业需求的全面契合。
黄山市徽州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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