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施的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副区长方虹在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批示“请民政局制定我区整治工作方案报研”要求,我局完成了《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通告》《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
9月3日,书面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区直有关单位意见,并且根据征求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9月7日,根据区民政局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9月9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二、风险点
因《通告》《工作方案》规定禁止在中心城区和全区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预期与部分群众祭祀习惯存在差异,易导致部分群众产生不满情绪,可能产生网络炒作热点、上访等突发事件,且部分群众可能违规进行焚烧。
三、风险评估
(一)合法性
该通告符合以下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
3.《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6.《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二)合理性
1.近年来,徽州区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文明城市形象得到有力提升。市民在主城区公共场所进行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行为,严重影响了文明城市形象,破坏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
2.我区森林覆盖率达75.8%,因祭祀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我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因此,通过结合实际易于执行的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的规定来规范市民的祭祀用火行为,符合文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群众期盼。
(三)可行性
《通告》《工作方案》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我区实际,积极衔接我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和林长制工作要求,吸收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的。《通告》共有六款内容,明确了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区域范围和违规情况处置方法,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市民提出了要求,并兼顾了禁止焚烧工作要求和尊重传统习俗需要。《工作方案》与《通告》相统一,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组织机构,细化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任务,建立4项工作机制,划分推进工作4个阶段,提出工作要求,从组织、制度等方面保证《通告》要求得到有效落实。《通告》和《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易执行的特点。
(四)可控性
针对可能引发部分群众产生不满情绪,产生网络炒作热点、上访等突发事件和违规焚烧祭祀用品行为,《通告》和《工作方案》已明确规定了相应处置措施,同时规定有关部门和乡镇、社区办、村居要在职能范围和辖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督促市民遵守禁止焚烧规定。
四、化解措施
(一)动态跟进,确保稳定。密切关注社会动态,经常性梳理因禁止焚烧引起的问题,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出现的不稳定苗头,坚决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二)强化宣传,引导自觉。积极宣传禁止焚烧体现的社会文明建设发展,确保禁烧要求深入人心,强化社会接受度。发挥有关部门和乡镇、社区办、村居在职能范围和辖区内宣传引导功能,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用,引导督促市民遵守《通告》。
(三)加强协作,保证实效。各地区、部门加强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方案预案,充分履行职责。强化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接到违反禁止焚烧的行为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五、评估结论及决策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重大行政事项实施风险低,风险可控,建议准予实施。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的精心准备和通力合作下,从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徽州出发,各司其职,逐条揣摩条款,《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关于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备实施条件。
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
2020年9月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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