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745/202204-00046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4-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18 15:45 信息来源:徽州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汪飞马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支出型致贫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社会救助工作主要包括8+1救助体系,民政部门主要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三项救助。近年来,我区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统筹解决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问题,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

一、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一)健全救助体系,拓展救助深度。2021年我区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分层分类梯度救助制度体系。根据救助对象的需求,实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差异化分类救助。

(二)扩大保障范围,精准高效救助。完善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标准,适度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适当扣减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以及必要的就业成本,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因病致贫家庭等。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贫困家庭重病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三)完善兜底机制,解决急难愁盼。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我区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救助对象”和“支出型救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给予救助,同时建立区、乡镇(社区办)、村(社区)主动发现救助管理网络,实现“三级联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本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四)建立主动救助,加强动态监测。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完善村(社区)组织困难群众摸底、上报制度,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归并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发现和及时报告渠道。依托安徽省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和黄山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对低收入人口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测,通过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及时摸清掌握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内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

(五)引导社会参与,加大救助力度。将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务性、服务性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加强社工培养,启动乡镇(社区办)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在社会工作基础较好的西溪南镇、呈坎镇设立社会工作站,在丰乐社区、文峰社区、中山社区、徽州人家社区、永兴社区、潜口村、呈阳村打造特色社会工作室。统筹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建设,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二、社会救助工作有序推进

(一)制定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深入贯彻《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安徽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我区配套措施,做好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认定等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救助服务内容,规范审批流程,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程。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

    (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进一步细化明确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范围和类别,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根据困难情形,分层次、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具体情形分类分档设定救助标准,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四)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引导鼓励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严格落实国家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给予的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有关政策。加强对慈善组织和网络募捐活动监管,加强信用管理、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诈捐、骗捐。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助医助学等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品牌。

(五)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引导各级民政干部,特别是镇村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干部熟知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确保在救助困难群众的过程中能够精准、快速、高效,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民政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进一步向群众宣传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促使他们全面了解掌握和准确理解,让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支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351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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