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745/202407-00012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7-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08:32 信息来源:徽州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方洪生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心关爱独居老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立足实际,聚焦独居老人关爱服务,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社区),失能失智、空巢、独居等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投资建成黄山市徽州区养老服务体系项目,项目涉及黄山市徽州区城区和7个乡镇,包括“黄山市桐鹤养护院(暨失能照护中心)项目”、“徽州区乡镇敬老院(养护院)提升改造项目”、“徽州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等三个子项目,打造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引进浙江钱江养老服务公司入驻养老机构,实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坚持全域养老服务规划理念,推动养老服务从周边到身边聚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全力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圈”。建立健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服务,极大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的愿望,实现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全力打造徽州特色助餐服务体系,建成运营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6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12个。

二、落实保障政策,提升幸福指数

一是落实各类老年人福利政策。我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77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882023年共发放特困供养金3160人次315.4万元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制度,对年龄达到80-8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元生活补贴为全70-79周岁(无固定收入)、80-89岁、90-99岁、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发放20元、30元、200500的高龄津贴2023年共发放高龄津贴109230人次315.3万元二是实施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探视走访。区民政局制定和印发《关于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定期探访工作制度的通知》,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对于自理人员包保责任人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实地探访;失能、半失能人员每日不少于一次实地探访;及时发现和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存在的困难,排查消除用火用电安全隐患;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的服务频次,构建亲属尽职、村居主导、民政指导、政府监管的特殊困难群体定期探访工作制度。三是开展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照护工作。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区的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助洁”和“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丰富农村困难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增强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照护床位项目按照“一户一评一方案”,做到识别对象精准、方案定制个性、改造流程规范、服务内容丰富。截至目前,我区共建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39张,完成适老化改造272户。

三、健全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助老爱老活动

一是加强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明确独居老年人子女家庭照护责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积极引导、督促无法和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的子女“常回家看看”或保持经常联系。依托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社会工作站等开展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同时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独居老年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农村地区依托村两委和邻里互助等力量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等三项制度。二是完善独居老年人联系人制度。明确独居老年人子女为基本联系人,子女日常联系存在困难的应明确辅助联系人;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家庭等独居老年人联系人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会同村或社区两委确定后明确。对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独居老年人,乡镇要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保持日常联系。三是多方力量参与关爱服务。夯实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队伍,积极引导离退休人员中有文化、有知识、有爱心的老年积极分子为独居老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居家养老、社会交往等帮扶服务。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文化娱乐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护理、康复辅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进一步提高独居老年人居家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关爱独居老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9-3517363

 

 

                                           黄山市徽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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