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胡志高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民政局聚焦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注重资源统筹,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建立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所有乡镇,农村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一、农村困难老年人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教育、住房等其他专项救助。凡是家庭困难的人员,包括贫困老年人都可以向户籍地乡镇提出相关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获得相应救助。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救助制度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作用,提高综合实施效果,统筹保障所有困难群众,包括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一是完善城乡养老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共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具备养老服务和政策指导功能的乡镇级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7家。实施社会化运营,在满足我区集中特困老人入住的需求下,对社会老人开放。二是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配套服务公共用房资源,将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同嵌入式机构运用相结合。建成1个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3个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浴、助洁、助行、助乐、助学、助医、助急”等个性化健康养老服务,全力打造“一刻钟社区养老服务圈”。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落实农村养老服务“1+2”政策文件精神,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等要求,推动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并运营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站)3个,正在建设中3个。
三、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服务。印发《徽州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独居老年人探访关爱的通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为我区低保中独居、失能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高龄独居老人,每周开展1次探访关爱服务,做到“五了解”“三协助”,及时发现、有效防范、稳妥化解居家养老安全风险。
四、实施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服务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补助,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初步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赡养义务人守法意识,督促落实赡养义务;对不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或虐待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赡扶养义务人,村(居)委员会、赡扶养人所在单位督促其依法履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同时组织一些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年人成立老年协会,参与到矛盾纠纷调解、防火防汛、疫情防控等相关政策宣传工作中,发挥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徽州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9-3515892
2025年5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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