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761/202412-00019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4-12-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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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司法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作者:徽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09:30 信息来源:徽州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2024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我局年初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股室、司法所协同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完善相关保密制度,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定期组织保密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密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开展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截至目前,我局共清理信息256条。

三是全面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社会安全稳定、依法治区等领域,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做到全方位提升。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栏目共发布信息304条,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共发布信息50条。

四是丰富政策解读。针对重要政策性文件,从出台背景及主要依据、主要目标、主要内容、下一步工作计划、政策咨询方式等方面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截至目前,2024年我局公开政策解读4条。

五是规范依申请答复。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对行政行为的提示警示作用。2024年以来,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与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二、突出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梳理制定《2024年度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4年以来,完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41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8件,共计提出审查意见141条,组织召开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共计6次,线上线下提供法律服务130余人次。二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坚持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上九庙会“法治集市”、法润乡村社区、送法下乡助春耕、民法典宣传月、“开学第一课”等各类主题法宣活动80余场,发放民法典、宪法、法律援助法等宣传材料3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0余人次。2024年,我局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我区1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1人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三是做深做实民生实事和做优公证服务。2024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170件(任务数168件),已完成全年任务数,提供法律咨询344人次,文峰公证处共办证127件,收费24万余元。创新实施“不动产登记+公证”服务,有效节约群众办事成本。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企业合规建设行”专项行动,成立徽州区“企业合规建设行”律师服务团,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法治体检6次,撰写体检报告4份,提出合规建议15条,助力企业提质增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建立“企业点单预约,司法组单配送”机制,助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送法进企使用人单位树立守法意识,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权;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024年以来,成功化解涉企矛盾纠纷34起,及时将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量较少,虽比往年有所提升,但仍有不足;二是本单位重点工作的政策解读量偏少,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具体,针对群众宣传有待加强。

四、下步工作谋划

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持续推进,深入开展各种培训活动,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服务群众,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点工作等内容的公开,利用图解、文字说明、视频等形式详细解读,从公众的视角去优化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便于群众获得有效信息。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黄山市徽州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