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761/202007-0006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07-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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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负责人解读】徽州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负责人王臣乐关于对徽州区《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23 08:59 信息来源:徽州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精神和省司法厅、省财政厅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市财政局《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要求,现就黄山市徽州区2020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项目制定如下实施办

二、工作目标

   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2020年度全区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件。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辨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及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明确内容

1.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2.法律援助对象

3.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与服务质量

四、创新举措

各地要加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形成宣传阵势,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工作,积极运用本地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技术,特别是民生工程网站刊播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展示法律援助工作成效。要面向困难群体,充分运用板报、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方式及联系办法,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利用率。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以实施效果为核心,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考核验收机制,各地案件审批数、案件办结数、经费投入额、经费支出额均纳入项目月度进展情况考核。加强社情民意调查,收集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满意度。修订考核办法及指标,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关键词解释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