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创建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创建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