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度解读】徽州区加大融资支持开门红政策解读
发布主题:徽州区加大融资支持开门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
发布地点:置业大厦三楼政务大厅第一会议室
新闻发布人:徽州区财政局副局长马玉辉
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
大家好!根据发布会安排,由我向媒体朋友们解读《2024 年一季度“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区正处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推动金融工作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至关重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我区严格落实“加大企业融资支持”相关政策,延续执行2023 年一季度“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支持全区经济开好局、起好步,实现一季度“开门红”。
二、政策内容
1. 支持对象。在徽州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省级政府性融资机构为我区企业提供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贷款银行在本区的业务),贷款主体纳入本次奖补受理范围,对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予担保费奖补。
2. 政策标准。2024 年1月1日至 3月31日,中小微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政银担”等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且贷款期限满 1年(含 1 年)的,由市场主体注册地财政给予贷款主体1年的1.5%贴息补助;对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低于1%的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地财政按 1%担保费率予以补足。以上补贴标准贷款计算基数单户不超过 1000 万元。
3. 限制性条款。对申报企业在关联公司、银行间进行存量挪腾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担保机构之间进行存量腾挪的,申报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将未到期直贷业务转为融资担保业务的,将取消各自补贴资格。以上三种情形已发放奖补资金另行追回,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或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4. 注意事项。一是细则所称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不包含已享受奖补政策的创业担保贷款。计算基数为单户贷款不超过 1000 万元(含)且补贴期限不超过 1 年。二是借款期限不足 1 年的不享受奖补政策。企业主体在多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请贷款超过 1000万元的,以贷款额 1000 万元作为奖补基数,按各担保机构担保额占总担保额比例分别计算奖补金额。三是细则备案仅限于贷款发放时间在 2024 年1月1日至3月31日间的业务,受理时间截止为2024年 4月30日,奖补资金审核拨付另行通知。
各位媒体朋友们,以上为《2024 年一季度“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感谢大家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