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81/202105-0001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5-25
发布机构: 徽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5-25
生效日期: 2021年5月25日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徽政办秘〔2021〕2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5-25 15:11 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徽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徽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

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惠民、服务民生”为宗旨,以“人手一卡、一卡多用、全区通用”为目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逐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补贴、金融服务、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智慧城市、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全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并逐步开展与省内及长三角城市对接融合,探索长三角地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办,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民生服务卡整合。停止发行重复功能和新功能的各类民生服务卡片。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实施原则,根据全区“一卡通”项目建设难易程度和社会需求,按照条件成熟一项整合一项,有序推进各类民生服务卡整合,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替代融合公共服务领域的其他各类卡。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签发,2021年底前全区社会保障卡(实体卡)持卡人数达10万人,基本覆盖全区常住人口,实现一人一卡、应发尽发。

(二)制定完善服务目录和实施计划。对照全省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各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职责分工,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认真梳理本地本部门应用需求,于2021年8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报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要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社会保障卡在居民服务中全面应用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目录进行适时调整。

(三)实施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区人社局、区数据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商具体对接方案;各成员单位结合业务需要,积极建设各领域应用系统,确保信息互通共享。2022年6月底前,完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一期)建设,重点搭建“一卡通”软硬件支撑环境,完成“一卡通”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建设,先期实现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财政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应用,并实现与“皖事通办”平台互通互联。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形成数据收集、整合、共享及应用规范机制,推进“一卡通”相关数据信息实现多部门共享,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2023年底前,完成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二期)建设,全面夯实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线上线下应用一体化的“一卡通”服务管理体系,完成多码融合、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可视化分析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持续扩大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范围。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各类密钥载体、终端设备等安全管理,推进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升级和用卡环境改造,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和监测机制,加强内控建设,确保社会保障卡卡片、信息、资金等安全。建立完善问责机制,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实施“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重复发卡、拒绝用卡、推诿扯皮、泄露信息等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成立徽州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见附件),统筹做好全区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整体规划、标准制定和组织协调。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确保全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落实支撑保障。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居民服务“一卡通”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沟通、紧密配合,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有效措施,疏通跨部门跨区域政策、信息和技术壁垒,确保建设运行经费和信息安全技术落实到位,共同将居民服务“一卡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平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把握宣传口径,加大对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功能应用和用卡规范等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障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注重收集和掌握舆情动态,及时释疑解惑,解决用卡问题,做好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

附件:黄山市徽州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附件

黄山市徽州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范成林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胡  婷   区人社局局长

姚  青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静雯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洪理杰  区委编办副主任

宋振华   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胡锦平   区文旅体局副局长

程似锦   区教育局副局长

郑少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余国杰   区低保中心主任

章  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邵松维  区人社局副局长

单朝晖   区住建局副局长

尹同胜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中心主任

许淑花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吉云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汪卫国   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汪国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梅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洪  钟   区医保局副局长

程  瑾   区扶贫开发局一级科员

唐秋芬   区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罗承慰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州区管理部主任

汤  琦   区总工会副主席

汪芬芳   区残联副理事长

孙克勤   区税务局一级主办

陆积成   人行徽州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胡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松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宣传工作。

(二)区委编办。指导编制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目录清单,明确管理服务主体。

(三)区发改委。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相关重大事项立项实施,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查询公民信用信息。

(四)区文旅体局。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公共文化场所、国有A级旅游景区和公共体育场所入场、缴费以及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五)区教育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教育领域的应用。负责协助做好各校在校学生信息采集和发卡工作,协调各校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校园“一卡通”载体。

(六)区公安分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载体发行所需的个人基本信息与国家法定身份证数据库中的权威身份信息之间的核查比对,探索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功能在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其它应用。

(七)区民政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民政领域的应用,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各项民政事务,将城镇低保金、农村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民政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八)区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财政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并落实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资金保障。

(九)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和应用工作,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规范和管理办法;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载体信息的采集、清理、比对、发放、管理,以及相关个人敏感信息的安全保护;加强社会保障卡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卡应用。

(十)区住建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应用。

(十一)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

(十二)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将各项涉农补贴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十三)区卫生健康委。推动社会保障卡与电子健康卡互联互通,指导医疗机构做好HIS等相关系统改造工作,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查询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

(十四)区退役军人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退役军人事务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退役军人身份证明、职业技能培训查询、退役军人各类待遇发放等方面的应用。

(十五)区应急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以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应用。

(十六)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应用。

(十七)区医保局。深化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领域的应用。推动参保人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领取手工零星报销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大病保险报销金、医疗生育报销金、医疗救助金等医保待遇。继续支持社会保障卡用于医保结算。

(十八)区扶贫开发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扶贫(乡村振兴)领域的应用,配合财政部门将补助到户到人的衔接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十九)区数据资源局。负责协调推进跨部门、跨层次数据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障卡跨部门应用和多领域业务协同提供技术支撑。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将社会保障卡与安康码深度融合,实现互联互动和融合应用。

(二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州管理部。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中身份认证及金融服务。

(二十一)区总工会。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工会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识别工会会员身份,并享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应急救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普惠服务。

(二十二)区残联。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残联领域的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作为个人身份凭证办理各项残联业务,将各项残联补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二十三)区税务局。做好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税务领域的应用,推动通过社会保障卡缴纳个人各项税费、社保费等。

(二十四)人行徽州支行。负责居民服务“一卡通”涉及金融应用的协调、监管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金融应用的银行卡发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审核。确定金融业务指导原则,指导银行业金融单位社会保障卡应用和管理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社会保障卡金融优惠措施。

(二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按照全区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环境建设工作,推动本地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水、电、煤、通信、公共交通等政府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应用。

 徽州区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