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81/202109-00021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6-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人社局局长解读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6-10 15:23 信息来源: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1、出台背景: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1209号)文件精神

2、起草过程:由徽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起草

3、工作目标: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4、对象范围:全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5、主要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该科目实行备案制度,报区人社局备案。未经备案同意的,不予审核、登记培训学时。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2021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科目确定为:《“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6、下一步工作考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培训工作。

联系单位: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汪玮
联系电话:3583744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