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为核心,结合“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发挥政府组织引导、市场主体调节的作用,织密就业帮扶“一张网”,为劳动者和用工企业提供更多暖心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具体目标
1.2022年中心城区16个村(居)和4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每年认定2个区级充分就业社区,到2025年,争创2个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每年开发不少于160个见习岗位,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见习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3.每年开发150个公益性岗位,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临时公益性专岗,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9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100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00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人。
4.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年新增技能人才13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0人。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三公里就业“家门口”行动
1.打造“三公里”服务平台。聚焦中心城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打造“三公里”就业圈,以丰乐河为界,划分城东片区就业圈(岩寺镇)和城北片区就业圈(社区办)2个“三公里”就业圈,城东片区就业圈涵盖岩寺镇16个村(居)和辖区内经营性实体,城北片区就业圈涵盖社区办4个社区和辖区内经营性实体,推广“邻工集市”APP小程序,让劳动者求职更加方便快捷、企业用工更加精准高效,实现“求职不出门、就在家门口”,达到“三公里”服务圈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就业的工作目标。
2.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综合运用资金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加大对家政服务、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加强岗位需求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就业需求。
3.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完善困难人员档案,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扶。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150个,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确保每一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2022年为缓解当前阶段性就业压力,适时开发一批疫情防护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岗,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情等原因失业的人员。
(二)实施高校毕业生“暖心助航”行动
4.吸引高校毕业生来徽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为每位本地求职的省内外毕业生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实施“徽聚英才行动”,落实“市外招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各项政策。发挥杭州(徽州)科创中心“桥头堡”作用,利用人才基金、人才公寓等系列政策叠加“利好”作用,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才俊来徽、留徽。
5.保障高校毕业生岗位供给。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服务和乡村振兴领域。每年开发不少于160个见习岗位,确保每一名有见习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疫情防控专项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特岗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的岗位招录(招聘),充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队伍。2022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81个岗位,其中70个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报考。
6.增强高校大学生服务工作。开展2022年“家燕归巢”徽州青年学子暑期实习考察活动,通过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兼职锻炼、社区服务、公益服务的方式,提供不少于25个工作岗位,为徽州青年学子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协助宣传家乡发展情况和双招双引优惠政策。选拔不少于35个徽州籍在读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实践活动,吸引优秀大学生返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大学生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三)实施返乡群体“就业无忧”行动
7.加强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为每一位返乡农民工积极落实1次上门联系,为每一位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定期精准推送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信息,落实1个培训项目,坚持本地就业和转移就业相结合,引导返乡在乡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落实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
8.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和“就业起航”行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金融扶持,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事业单位安排相应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实施创业提升“扬帆启航”行动
9.多渠道开展创业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创业者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培训,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开展网络创业、模拟实训,按照培训的课程项目给予相应补贴;围绕乡村振兴领域,举办乡村振兴短视频直播创业特训营;依托区内现有电商实训基地、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平台,打造适合新形势“互联网+创业培训+实训”模式,积极建设创业实训基地,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
10.用足用活创业扶持政策。兑现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推广完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贷”模式,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优化业务流程、放大政策效应,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放大到3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放大到50万元;对符合条件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利用好“双创示范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孵化平台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入园创业者在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方面予以减免支持。
(五)实施助企服务“用工保障”行动
11.建立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缺工情况,建立缺工企业管理台账,及时更新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常态化举办“2+N”系列招聘会,每年不少于90场,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100人。落实“1+3+N”干部驻企服务,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用工“包保”,为企业招引创造良好用工环境。
12.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做大求是学校文峰职业教育,教育围绕产业办、课程围绕岗位设,推动职教发展与企业用工技岗匹配、人岗匹配;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简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流程,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年新增技能人才13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0人。
13.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规范开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继续实施“免报直发”模式,2022年将返还比例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持续落实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四、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开展区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认定,对认定的区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评选推荐争创市、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所需资金从区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培训补贴,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初次在黄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由区财政统筹资金按8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五)创业补贴。对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分别按创业意识培训1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部分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兑现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
(六)引进劳动力奖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为我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根据2022年1月1日以后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区财政统筹资金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对机构、组织给予补助。
(七)校企定制培养一次性就业补助。按《关于印发徽州区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及市外招引两项计划的通知》(徽人才〔2021〕4号)文件执行补助。
(八)市外大中专毕业生招引一次性就业奖补。按《关于印发徽州区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及市外招引两项计划的通知》(徽人才〔2021〕4号)文件执行补助。
(九)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按现有市、区有关人才政策文件执行补助。
(十)生活补贴。按现有市、区有关人才政策文件执行补助。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 内容 |
目标要求 |
具体措施 |
责任单位 |
1 |
实施三公里就业“家门口”行动。 |
打造“三公里”服务平台,2022年中心城区16个村(居)和4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每年认定2个区级充分就业社区,到2025年,争创2个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
1.建成城东片区就业圈(岩寺镇)和城北片区就业圈(社区办)2个“三公里”就业圈。 2.推广“邻工集市”APP小程序,开发就业岗位,对接求职人员开展就业服务,摸排重点群体实施就业帮扶。
3.每年认定2个区级充分就业社区并落实奖补。 |
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岩寺镇、社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 |
1.加强岗位需求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 2.加大对家政服务、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岗位供给。 |
区人社局牵头,开发区管委会、岩寺镇、社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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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帮扶社区困难群体就业,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50个。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临时性专岗。 |
1.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主动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扶。 |
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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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施高校毕业生“暖心助航”行动。 |
吸引高校毕业生来徽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
1.实施“徽聚英才行动”,落实“市外招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各项政策。 |
区人才办牵头,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双创办、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保障高校毕业生岗位供给,每年开发不少于160个见习岗位。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疫情防控专项见习岗位。按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特岗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的岗位招录(招聘)。 |
1.鼓励全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 2.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疫情防控专项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的就业见习。 3.按要求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特岗和三支一扶等政策性的岗位招录(招聘),充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队伍。2022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81个岗位,其中70个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报考。 |
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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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增强高校大学生服务工作,提供不少于25个实习工作岗位。 |
1.开展2022年“家燕归巢”徽州青年学子暑期实习考察活动,通过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兼职锻炼、社区服务、公益服务的方式,为徽州青年学子搭建社会实践平台。 2.选拔不少于35个徽州籍在读大学生兼任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实践活动,吸引优秀大学生返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
团区委牵头,区人才办、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7 |
实施返乡群体“就业无忧”行动。 |
加强返乡农民工就业帮扶,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 |
1.发挥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基地主体作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分层分类推进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各项技能培训。 3.落实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 |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
1.每年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和“就业起航”行动,举办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3.事业单位安排相应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
区退役军人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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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创业提升“扬帆启航”行动 |
多渠道开展创业培训。 |
1.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创业者开展创业培训。 2.围绕乡村振兴领域,举办乡村振兴短视频直播创业特训营。 3.积极建设创业实训基地,打造适合新形势“互联网+创业培训+实训”模式,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 |
区人社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双创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
1.兑现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推广完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贷”模式,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 2.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0万元放大到3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放大到50万元。 3.利用好“双创示范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孵化平台作用,为符合条件的入园创业者在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方面予以减免支持。 |
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双创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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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施助企服务“用工保障”行动。 |
建立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常态化举办“2+N”系列招聘会,每年不少于90场,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100人。 |
1.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缺工情况,常态化举办“2+N”系列招聘会。 2.落实“1+3+N”干部驻企包保,实行重点企业用工“包保”。 |
区人社局牵头,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科技经信局、各乡镇、社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扩大技能人才供给,每年新增技能人才13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0人。 |
1.围绕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以上。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做大求是学校文峰职业教育,教育围绕产业办、课程围绕岗位设,推动职教发展与企业用工技岗匹配、人岗匹配。 |
区人社局牵头,区人才办、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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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稳定扩大就业岗位。 |
1.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规范开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
3.持续落实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政策。 |
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