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徽州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部署,制定该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积极研究省里相关政策,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在草拟初稿时征求区直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最终行动方案内容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印发。
三、目标任务
1.2022年中心城区16个村(居)和4个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每年认定2个区级充分就业社区,到2025年,争创2个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每年开发不少于160个见习岗位,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见习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3.每年开发150个公益性岗位,2022年适时开发一批临时公益性专岗,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90场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100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00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人。
4.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年新增技能人才1300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00人。
四、创新举措
1、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帮扶。【对象范围】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等。【实施内容】符合条件人员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就业见习申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就业见习对接会,或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到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补助政策】(1)政府按1400元/人/月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2)政府分别按照人均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和相关保险补贴。【补助程序】(1)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供证明材料,提出补贴申请。(2)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区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2、求职用工精准对接。【对象范围】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就业群体。【实施内容】常态化举办“2+N”系列招聘会,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精准对接。
五、保障措施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开展区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认定,对认定的区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评选推荐争创市、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所需资金从区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培训补贴,补贴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2022年,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对因疫情防控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2022年中小微企业招用人员初次在黄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由区财政统筹资金按8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五)创业补贴。对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分别按创业意识培训100元/人,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部分财政贴息;对符合条件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兑现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部分)。
(六)引进劳动力奖补。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为我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根据2022年1月1日以后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区财政统筹资金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对机构、组织给予补助。
(七)校企定制培养一次性就业补助。按《关于印发徽州区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及市外招引两项计划的通知》(徽人才〔2021〕4号)文件执行补助。
(八)市外大中专毕业生招引一次性就业奖补。按《关于印发徽州区企业招工校企定制及市外招引两项计划的通知》(徽人才〔2021〕4号)文件执行补助。
(九)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按现有市、区有关人才政策文件执行补助。
(十)生活补贴。按现有市、区有关人才政策文件执行补助。
六、政策咨询渠道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