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人社局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机构:
现将《区人社局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5日
区人社局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今年涉及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共21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8件。
二、组织保障
成立区人社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胡婷任组长,庄萍任副组长,黄菲菲、胡丽萍、詹诚、冯梅、蒋楠、安青为成员。庄萍同志负责总协调,吴玉燕担任联络员。
三、任务分解
建议、提案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办理时限 |
|
主 办 件 |
建议第81号 |
社保中心 |
詹诚 |
6月10日前 |
提案第22号 |
劳动关系股 |
安青 |
||
提案第72号 |
社保中心、 劳动关系股 |
詹诚、冯梅 |
||
协 办 件 |
建议第4号 |
事业股 |
胡丽萍 |
4月10日前 |
建议第6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
建议第18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
建议第23号 |
社保中心 |
詹诚 |
||
建议第38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
建议第42号 |
人才中心、 仲裁院 |
黄菲菲、蒋楠 |
||
建议第84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
提案第3号 |
人才中心、 事业股 |
黄菲菲、胡丽萍 |
||
提案第6号 |
事业股 |
胡丽萍 |
||
提案第8号 |
事业股 |
胡丽萍 |
||
提案第28号 |
人才中心、 事业股 |
黄菲菲、胡丽萍 |
||
提案第31号 |
人才中心、 事业股 |
黄菲菲、胡丽萍 |
||
提案第37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
提案第40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
提案第74号 |
人才中心、 事业股 |
黄菲菲、胡丽萍 |
||
提案第80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
提案第90号 |
人才中心、 事业股 |
黄菲菲、胡丽萍 |
||
提案第92号 |
人才中心 |
黄菲菲 |
四、有关要求
1.各承办部门要坚持开门办理,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建议提案人直接见面率要达100%,办结率要达100%,满意率力争达到100%,努力提高解决率。
2.各承办部门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见附件)报送答复内容,避免出现格式混乱、报送逾期等问题。在答复建议提案人前,各承办部门要加强对答复内容的审核,答复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呈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再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同时,答复内容分别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和区政府督查室。
3.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期限为3个月,办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0日。承担协办件的部门,1个月内(4月10日前)将协办意见报给主办单位;承担主办件的部门,主动加强与协办单位沟通研商,并负责综合汇总,必要时提请区政府研究协调。
4.办理结束后,各承办部门要继续按照答复意见的承诺,加强后续跟踪,对答复已经完成的事项,要确保办理落实到位。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事项,要按计划推进实施,对办复类别由B类转为A类件情况和重点督办件的后续落实进展情况报送区政府督查室。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