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徽州区人社局)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徽州区人社局)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实施就业援助制度。
4、统筹完善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区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考核奖励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
10、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加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2、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
3、社会保险股
4、就业促进股
5、劳动关系股(法规股)
(三)办公地址
徽州区文峰路35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3511366
办公传真:0559—3511366
(六)网站地址
http://www.ahhz.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EmphasisColumnList/10605/67102/page_1.html
(七)负责人
胡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八)邮政编码
24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