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81/202502-00002 信息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2-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2-06 10:00 信息来源:徽州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一)办公室
  加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其职责调整为: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及工作综合研究;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拟订实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运营计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调度、拨付、结算、稽核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对承办补充保险业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和监督管理,对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负责人:吴玉燕

      联系方式:3511366

      办公地址:文峰路35号三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指导和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事宜;对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申诉、考核、创业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发放的审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待遇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负责人:胡丽萍

       联系方式:3583744

       办公地址:文峰路35号三楼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社会保险股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拟订全区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转企改制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贯彻或拟订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负责人:章健

       联系方式:3511286

       办公地址:文峰路35号二楼社会保险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就业促进股

     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城乡劳动者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就业和创业扶持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区各类人力资源市场,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指导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实施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负责人:许鹏

       联系方式:3581005

       办公地址:文峰路35号一楼就业促进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劳动关系股(法规股)
     负责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劳动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负责人:邹文明

       联系方式:3581576

       办公地址:文峰路35号四楼劳动关系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