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大队、中心:
为深刻汲取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教训,围绕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空气质量、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力求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长期坚持,从源头上防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优良,现将《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8日
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建城〔2021〕9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早抓小,力促严防成势,抓好我区城管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教训,围绕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空气质量、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力求做到立行立改、边查边改、长期坚持,从源头上防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优良。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城市环保基础设施
1、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全面排查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污染排放以及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运行情况;对各商户餐厨垃圾的去向、处理情况进行登记记录,严查餐饮店周边垃圾桶、窨井盖、雨水篦子有无乱倒餐厨垃圾、污水现象。同时现场约谈负责人,各餐饮单位严禁将餐厨垃圾违规处置、倾倒。对联合检查中发现乱倒餐厨垃圾的单位及个体,按照《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从严从重处罚。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收运、处置行为规范化进行检查,核查台账资料,防止违规运营。(责任部门:区监督指挥中心、区城管执法大队。)
2、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点运行及排放情况。全面排查建筑垃圾临时中转点污水和扬尘防治情况,做好车辆进场覆盖,现场管理人员按类别分拣,按指示牌规范分类堆放,做好每日倾倒量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混合处理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甚至危险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区监督指挥中心。)
以上排查工作,均需收集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以备督察。
(二)当前影响空气质量突出问题
1、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切实抓好《黄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落实工作,依法查处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卫生、毁坏城市绿化和市政设施等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引导。(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大队、区监督指挥中心。)
2、道路扬尘及抛洒。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加大洒水力度控制扬尘,对城区重点项目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的渣土管控,实施严查重罚的办法规范管理。(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大队、区监督指挥中心。)
3、餐饮油烟治理。负责调查摸底、建档、跟踪督查等整治牵头工作;负责对利用违法建设开办餐饮店的查处;负责对经认定经营场所不达标餐饮店的处罚;负责对经认定油烟排放不达标餐饮店的处罚;负责对户外油烟烧烤的取缔。(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大队。)
(三)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
经梳理对接,已完成整改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第一轮和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所有反馈意见、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以及2019年“23+N”和2020“23+8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我区城管领域的问题(详见附件)。各责任部门要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责任部门:区法规稽查股、区市容市政园林管理股、区监督指挥中心、区城管执法大队)
三、责任分工和工作方式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对照以上责任分工,按照“责任部门具体执行,局加强监督指导和抽查”的方式开展。
四、时间安排
1.全面排查。各责任部门按照确定的范围和内容开展全面排查。其中:持续开展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和当前影响空气质量突出问题的排查,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排查要在3月20日前完成。各责任部门要坚持立行立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能第一时间解决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形成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或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清单(样表见附件6、附件7),于3月22日前报吴学丹处汇总。
2.集中整治。根据排查的整改措施清单,各责任部门需于每月12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吴学丹处,由其统一上报市住建局。各部门加快问题整改,问题上报完成整改的,在月报中体现,确认通过的问题验收销号。
对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情况,各责任部门要进行重点抽查,其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抽查比例不低于25%,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抽查比例不低于5%。各责任部门的抽查情况,报吴学丹处汇总后上报。
3.专项督查。2021年10月底前,市环委办将组织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督查组,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请各责任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配合督察。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排查、从严整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严格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担起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不细致、不彻底或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进行警示、督办、通报、约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契机,逐步建立形成定期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动态排查城管领域存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并逐个整改解决,从源头上防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发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
徽城管〔2021〕8号 关于印发区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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