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50/202104-00006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4-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徽州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区质监站站长朱仁德解读《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

作者:徽州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4-22 15:47 信息来源: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徽州区扶持民营经济和产业发展政策》修订专题会议纪要文件要求,扶持本区建筑业企业争先创优、做大做强,提高本土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建筑业企业发展空间,吸引外地优质建筑业企业到我区注册入库,取长补短、融合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起草过程

区政府对扶持民营经济和产业发展工作高度重视,区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明晰建筑领域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找准找实建筑业发展的问题和短板,切实做好政策修订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区住建局按照区领导指示要求并参考《黄山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草拟了《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初稿后报送区政府,并将《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草案印发给有关部门并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其后,对《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进行了调整。2021年1月18日至2月18日,我局就《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工作目标

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建筑业竞争力,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对象范围

《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适用范围为区内建筑企业。

五、重点内容

《徽州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共五条,重点内容:一是规定了激励办法的资金来源,区政府设立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二是明确了激励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建筑企业。三是明确了企业资金奖励金额:1、获得晋升为综合资质等级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晋升为甲级资质等级的,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2、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鲁班奖”的给予每项奖励100万元;获得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的每项奖励20万元;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迎客松杯”的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区级优质工程“丰乐杯”的每项奖励1万元。

六、创新举措

结合我区实际,获得区级优质工程“丰乐杯”亦可获得奖励,提高了企业争先创优积极性。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做好政策解读,严把申报程序,对不符合奖励标准的企业做好解释说明。

八、关键词解释

施工综合资质:根据住建部最新出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将10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联系单位:徽州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人:朱仁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9-351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