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96441759/202111-0001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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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党组书记、局长胡乃永解读《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

作者:徽州区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10:53 信息来源: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党组书记胡乃永局长就《2021年徽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作如下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养犬人的合法权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依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条例》规定对养犬实行分区域差别化管理,限养区内实行重点管理。2021115日出台了《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现就《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出台背景及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1.养犬行为不规范引发大量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徽州区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市民养犬数量迅速增长,因流浪犬问题和养犬行为不规范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城市的发展,出现一些无人看管的犬只,流浪犬数量增多,进而危害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二是犬吠扰民,对市民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三是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现象大量存在,对城市环境卫生造成不良影响,有损徽州区的城市形象。

2.限制养犬的区域范围进一步明确。《黄山市养犬条例》对我市养犬管理作出了很多具体规定,但限制养犬区域范围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因此根据该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我区的城镇建设状况、人口密度和管理需要明确了我区中心城区和岩寺镇的限制养犬具体范围,明确该条例在我区的具体适用范围。

二、起草过程

依据《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区政府要求,借鉴了其他地方的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起草了《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的初稿。

初稿形成后,我局就《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岩寺镇、社区办、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征求意见;通过徽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徽州区实施城市限制养犬的具体范围:徽州区中心城区,具体区域为:东至皖赣铁路及区循环经济园() ;南至丰乐大道(快速通道) ;西至信行三路至滨河北路至临河桥至环城西路一线;北至瑶村、上朱村、徽州人家小区、文峰学校、井信农贸市场、尚紫台小区一线。

第二部分:根据《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划分的各部门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罚。

第三部分:呼吁广大市民遵守《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四、工作目标

徽州区城管执法局起草的《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是为了规范徽州区养犬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提高市民满意度。

五、法律责任

违反《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有关养犬规定的,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依据《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六、文明养犬

徽州区《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限制养犬区域范围的通告》中明确了徽州区限制养犬的区域,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共同维护市容市貌。犬只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文明养犬既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精心管理,更应该是每位养犬人的自觉行为。

 

联系单位: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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