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党组书记、局长胡乃永解读《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党组书记胡乃永局长就《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随着城市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要求越来越高,深圳、宁波、无锡等城市从2019年起先后制定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举全市之力,常态化推动,实行干净指数测评,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实现长效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和人民满意的市容市貌公共环境。
近年来,市区两级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徽客厅”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容市貌发生明显改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对外影响力持续提升,打造“最干净城市”条件初步具备。为贯彻落实好省、市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起草《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二、起草过程
4月2日,2022年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提出黄山要打造最干净城市。6月14日,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会商协调会召开,会后我局根据区领导要求,启动起草区级《行动计划》。6月24日,全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书记凌云做讲话,我局结合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行动计划》;6月24日,向区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形成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6月28日,经区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行动计划》(送审稿);7月7日,《行动计划》(送审稿)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安排、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黄山市干净城市指数测评细则》等标准规范,利用三年时间,在我区全域范围内持续开展“最干净指数”测评,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到2022年底,基本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3年底,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4年,全域巩固提升干净指数标准,最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最干净城市”黄山标准和长效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别开展景区景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道路、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市场商圈、河湖水域、施工管理(闲置地块)、公厕、市民素质、“最干净系列”评选11大类,详细列出32项“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
第三部分是工作安排。按照3年的时间节点,2022年重点突破阶段,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城市问题,大力整治脏、乱、差等“城市病”;2023-2024年全面提升阶段,消除各类城市管理顽疾,城市管理品质得到明显提升;2024年,巩固长效阶段,形成一套“全国最干净城市”常态化管理标准、机制体系。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分为健全领导机制、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建立绩效监督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机制、扩大宣传引导机制5个方面。实行月考核、季测评、年总评机制。以相关责任部门为单位,开展干净指数测评和排名,测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保证经费投入,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最干净系列”申报评选活动,对优胜单位,由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对“全国最干净城市”宣传力度,引导发动市民支持和参与的“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
四、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最干净指数”测评,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到2022年底,徽州区基本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3年底,徽州区全域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4年,全域巩固提升干净指数标准,最终形成常态化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最干净城市”标准和长效管理体系。
五、保障措施
1. 健全领导机制。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各区直相关单位参加的“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区文明办、区城管局负责日常推进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各单位要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作为重点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分管负责,制定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
2. 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实行月考核、季测评、年总评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梳理文明创建月考评、数字化城管采集、巡查督查、市民“随手拍”等各类问题进行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
3. 建立绩效监督机制。由区文明办、区城管局牵头,采用第三方测评或部门联合测评等方式,对照“最干净城市”测评标准,对各地进行测评和排名,测评结果定期公布,并将测评结果纳入文明创建和数字城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调度和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具体、问题不整改的责任部门和乡镇,视情予以通报。
4. 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要加大对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资金投入,保障落实市容环卫养护经费、设备经费、人员经费。对年度最干净指数测评中排名靠前的乡镇和区直单位,由区政府给予奖补。
5. 扩大宣传引导机制。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对“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各级媒体扩大对外影响。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报道,设置话题,引导舆论,在全区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的浓厚氛围。
联系单位: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冯涛
联系电话:0559-3581586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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