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社区办,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和驻徽各单位:
《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办公室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全面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管理水平,助推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黄调研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坚持文明城市创建与城市管理互促共进,强化源头管控,坚持依法治理,优化装备设施,探索数字赋能,倡导美化和谐,进一步解决市容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全力打造“五个之城”,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和创新集聚、产业多元的高能级新城区提供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
2.实施范围。徽州区全域范围。
3.工作目标。利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最干净指数”测评,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到2022年底,徽州区基本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3年底,徽州区全域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4年,全域巩固提升干净指数标准,最终形成常态化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最干净城市”标准和长效管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以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11类32项“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
(一)开展景区景点洁净行动。实施以A级旅游景区为代表的全区旅游景区环境提档升级,推动微改造、精提升和“三线整治”,全力净化旅游环境,提升景点景区品质和颜值。
1.全面推行景区市场化、专业化清扫保洁,做好边沟、河塘卫生清理,确保环境干净整洁。(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
2.加强景区文明引导、文明劝导,强化经营秩序、交通秩序等管理,高标准、常态化做好景区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交管大队,各乡镇)
3.做好景区“微改造、精提升”,增强游客体验感、提高游客舒适度;有机融合自然生态和徽派元素,注重小景观设计,提升游客微观感受。(牵头单位:区文旅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推进景区及周边、重点美丽乡村点等重点区域 “三线”(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整治,突出抓好弱电线整治,通过剪除废弃线缆、固定散落线缆、归集盘留线缆、入地改造线缆等,做到“三线”布设安全、美观、规范和维护方便。(牵头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黄山供电公司徽州客服中心、区安广网络公司、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营业部,各乡镇)
(二)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标,加快城市更新步伐,重点围绕城市路网、便民停车、城镇污水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补短板促提升,加快高能级新城区建设。
5.高标准建设城区新建道路以及老旧道路改造提升,高要求推进市政设施整治,全面提升主次干道、人行道、缘石坡等市政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品质能级双提升。(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岩寺镇、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公路分中心,各管线单位)
6.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保障停车用地指标,加强停车信息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提升停车配套服务,推进“便民停车”行动,让城市更有温度。到2025年,全区累计新增城市停车泊位655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600个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岩寺镇、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持续推进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能。加快启动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承载力。(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
(三)开展城市道路洁净行动。以“席地而坐”标准,结合“微改造、精提升”,实现“公共区域无死角、地面路面无积尘、城市家具无污渍、道路保洁见本色、绿化美化见景致”的目标。
8.推进城市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的深度保洁工作,提升精细化保洁水平。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标准,组织开展环卫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着力推进作业企业规范化。严格执行主次干道每天“一日两扫”“两洒两冲”等作业标准,道路保洁水平达到“成本色”的目标。加大新能源、智能化先进设施设备投入,推广机器换人和人机结合作业模式,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配置专用收运车辆,推广沿街商铺“上门取件”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加强沿街商铺、住户“门前三包”管理,加大流浪犬的收容管理,合理布局宠物粪便收集箱。及时处置污水横溢、窨井盖沉陷、乱丢乱扔、乱披乱挂、乱堆乱建、违规占道等乱象,解决道路破损、路灯不亮、绿化缺损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岩寺镇、社区办)
9.完善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落实长效化、常态化管理举措,加强街巷两侧商铺、住户“门前三包”管理,提升背街小巷环境质量。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垃圾积存、污水横溢、窨井盖沉陷、出入口连接线不平等现象,整治乱丢乱扔、乱披乱挂、乱堆乱建、违规占道等乱象,解决道路破损、路灯不亮、绿化缺损等问题,达到“路平、灯亮、景美、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对有历史地域文化特色的背街小巷,在完善设施的基础上打造一些有品位、有文化的“街巷文化”。(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岩寺镇、社区办)
10.持续抓好全区境内“两高一场”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抓好广告标牌、环境卫生、建筑风貌、绿化美化、厕所管理、高速服务区、秸秆禁烧等七方面问题整治,同时将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延伸到潜口高速公路下口、区县之间连接公路、通往景区道路、中心城区重要主干道、中心城区重要桥梁两岸、区域内重要道路,实现环境卫生净化、周边环境绿化、城市风貌美化的目标,打造具有黄山地域特色的沿线道路景观风景带。(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社区办)
11.开展建(构)筑物外立面清洁行动,加强环境卫生排查治理,重点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加大城市立体绿化美化项目建设,推进沿线弱电管网乱扯乱拉、交织堵塞治理。加大花坛、绿化带清扫保洁力度。对城市建筑雕塑、垃圾桶、路灯、交通护栏、公共座椅、各类宣传栏、公交站台等城市家具和公共设施做到“日清日洗”保洁。推进变电箱、通讯箱等外表脏污、破损专项整治,大力实施提升改造,美化提升城市颜值。(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社区办、黄山供电公司徽州客服中心、区安广网络公司、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营业部)
12.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治理,规范路面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按照应划尽划的要求增设停车位,因地制宜增设一批临时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合理引导收费泊位车辆有序停放。围绕“守法礼让 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加大机(非)车辆乱停放执法整治力度,清理僵尸车,推动各类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加大对侵占城市道路、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损害城市道路环境秩序行为的整治力度,营造干净有序的道路环境。(牵头单位:区公安交管大队;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洁净行动。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打造“红色物业”,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品质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3.加大居民小区改造力度,做到路面平整、排水通畅、无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实施老旧小区充电桩、车棚、停车位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实施楼道、外墙面、路面整修,做好楼道照明设施维护。对小区内乱拉电瓶车充电线、楼道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养乱种、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进行集中联合整治。对杂乱弱电线进行捆扎规整,条件成熟的进行下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社区办、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黄山供电公司徽州客服中心、区安广网络公司、区电信分公司、区移动分公司、区联通营业部)
14.对新建小区严格执行物业招投标制度,严把准入关;对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督导规范运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对无物管的老旧小区进行整合打包,通过选聘物业公司进行大物业统一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保洁员、社区居民深入小区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带动居民共同参与环境整治和秩序维护,鼓励居民就近认领“责任田”,打造小区“最干净区域”。(牵头单位:社区办、区房地产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直和驻徽包保小区单位)
15.积极开展农村“三大革命”“五清一改”村庄清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农户“门前三包”管理,加大对城郊范围乡镇、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及城中村等重点地带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等乱象的治理,加强农村柴堆、粪堆、坑塘、河塘、沟渠等薄弱环节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环境卫生死角,全面清理各类“牛皮癣”小广告和破旧败色的横幅标语广告,提升城乡整体形象。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运营的督导、考核,提升履约服务能力和质量,确保乡村生活垃圾清运及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
16.做好“骑路”乡镇、村庄的全域环境专项治理。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死角垃圾和乱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规范乱堆乱放的柴火堆、生产资料和砂石、砖块、钢筋、木料等建筑材料。结合实际对“骑路”乡镇、村庄进行绿化和美化,在房前屋后、闲散院落进行见缝插绿,提升乡村“颜值”。(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公路分中心、区住建局,各乡镇)
(五)开展公共空间洁净行动。根据《关于开展“城市客厅”示范区创建的通知》(徽创指〔2022〕2号)要求,打造一批席地而坐“徽客厅”示范区,进一步提高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园区保洁水平,打造更加清爽洁净靓丽的城市公共环境,为市民群众提供城市“客厅级”公共环境。
17.先行先试重点打造高品质“徽客厅”示范区,采取申报制,分批次、分类别、分层次递进式推进城市“徽客厅”示范区创建。按照 “席地而坐”保洁标准,通过加强地面保洁、绿化绿地保洁、景观水体保洁、城市家具保洁、公园广场保洁,达到“席地而坐”的标准,从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城市干净指数。(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18.持续提升园区环境,推动园区管理标准化,落实常态化保洁机制,推进深度保洁,着力解决暴露垃圾、卫生死角、地面污渍、绿植残缺等环境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兴业和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乡镇)
19.以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交通场站、停车场、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重点区域,对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环境卫生标准,落实日常保洁工作机制,完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措施,推动常态化病媒生物防制,做好重点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推动日常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和谐的公共环境。(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总工会、区直和驻徽各单位,各乡镇)
20.全面加强户外广告长效监管,探索实行统一户外广告位统一运维机制。出台户外广告设置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提升市容环境品质,保障公共空间美观安全。(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办)
(六)开展市场商圈洁净行动。加强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商贸综合体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杜绝乱摆乱堆,规范经营秩序,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场经营环境。
21.建立农贸市场常态管理机制,强化市场开办方的主体作用与责任意识,抓好市场内外的日常管理和重点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文明菜市行动,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规范设置临时菜摊点和机(非)停车位。加强巡查管理,重点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秩序,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机(非)车辆乱停放,市场内经营户占道经营和临时摊贩流动叫卖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交管大队,岩寺镇)
22.加强商贸综合体(商业街区、广场)日常经营管理,规范店招设置,杜绝乱摆乱堆,确保有序经营,开展特色商贸综合体(商业街区、广场)考评认定工作,提高商贸综合体(商业街区、广场)环境卫生水平,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七)开展河湖水域洁净行动。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河湖流域生态治理经验。
23.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创建,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加强城区河湖管理,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确保不发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及时清理河湖沟塘岸边、水面垃圾、漂浮物,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牵头单位:区水利局;责任单位:区新保中心、区住建局,各乡镇)
24.完成发布河道水域禁止洗涤、游泳、垂钓的通告,依托《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条款,加大限制水域“洗涤、游泳、垂钓”的惩处力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河湖水域水质优良。(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八)开展施工管理(闲置地块)洁净行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强化施工规范化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建设。
25.落实施工工地现场围挡设置要求,施工工地必须按标准安装抑尘喷雾设备,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身冲洗装置,易扬尘建材必须覆盖防尘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26.开展建设施工噪声整治,督促建设工地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工程机械,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建立夜间违法作业曝光机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噪声严重扰民的项目工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27.规范渣土车管理,淘汰未经审批的渣土公司和个人车辆,管理单位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加大工程车辆、建材运输车辆、收运车辆等滴漏撒问题的行政执法力度。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渣土交由无资质的公司和个人运输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公安交管大队、区公路分中心)
28.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等各类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绿网覆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同时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利用城市的边角空闲、闲置地块,建设口袋公园、街区游园,提高市民活动区域范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投集团,岩寺镇)
(九)开展公厕洁净行动。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提升环卫公厕服务,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全区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
29.坚持建管并重原则,落实公共厕所定人、定岗和定时保洁制度,保持公厕内部及周边干净整洁,核心区域环卫公厕实行24小时开放。(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直和驻徽各单位,各乡镇、社区办)
30.根据城市管理服务需要,结合公厕等环卫设施建设改造一批有统一标识、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施、有规范制度的“劳动者驿站”,为环卫、城管、交警、快递、外卖、市政园林等户外劳动者提供补给、休息、洗漱、阅读和应急服务空间。2024年底前,全区建设或改造提升不少于4个“暖心驿站”。(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公安交管大队)
(十)开展市民素质提升行动。落实《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规定,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推进市民文明行为教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群众讲卫生、讲文明、守秩序,争当文明市民,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31.在区电视台和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全民知晓率、参与度,全面掀起创建热潮。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开展生态环保和环境整治文明实践活动,发挥党员干部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通过“小手拉大手”、入户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重要节庆日活动,让市民群众在主题活动中受到熏陶,在参与中提升文明素质。开展创建文艺巡演进社区小区活动,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最干净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维护环境整治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讲卫生,摒弃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牵头单位: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文旅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区社区办)
(十一)开展“最干净系列”评选行动。通过开展“最干净系列”评选行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场所。
32.组织最干净景区景点、最干净道路(小巷)、最干净居民小区(村庄)、最干净“徽客厅”、最干净农贸市场、最干净河湖、最干净工地、最干净公厕、最干净机关单位、最干净公园等十种类型“最干净系列”推选活动,对优胜单位,由区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并进行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各乡镇、社区办)
三、工作安排
(一)重点突破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建立工作机构,建立联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城市问题,大力整治脏、乱、差等“城市病”。组织年度“最干净”系列推选活动。
(二)全面提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在2022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常态化标准规范,各类城市管理顽疾基本消除,城市管理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巩固长效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全国最干净城市”常态化管理标准、机制体系。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制。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各乡镇区直相关单位参加的“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日常推进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并集中办公。各单位要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作为重点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专人分管负责,制定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日常工作机制。
2.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实行月考核、季测评、年总评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梳理文明创建月考评、数字化城管采集、巡查督查、市民“随手拍”等各类问题进行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
3.建立绩效监督机制。由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牵头,采用第三方测评或部门联合测评等方式,对照“最干净城市”测评标准,对各地进行测评和排名,测评结果定期公布,并将测评结果纳入文明创建和数字城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把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调度和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具体、问题不整改的责任部门和乡镇,视情予以通报。
4.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要加大对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资金投入,保障落实市容环卫养护经费、设备经费、人员经费。对年度最干净指数测评中排名靠前的乡镇和区直单位,由区政府给予奖补。
5.扩大宣传引导机制。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对“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各级媒体扩大对外影响。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报道,设置话题,引导舆论,在全区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的浓厚氛围。
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张 伟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徽州区委书记
汪长剑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第一副组长:汪洪涛 区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夏赟玲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方红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吴淑玲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孙 强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朱韶华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政委
张 轶 区委常委、岩寺镇党委书记
黄 劼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汪朝军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 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建中 区政府副区长
汪冰洁 区政协副主席
成 员:范长虹 西溪南镇党委书记(副县级)
郑立和 潜口镇党委书记(副县级)
罗贤胜 岩寺镇镇长(副县级)
李 欣 西溪南镇镇长(副县级)
张天天 潜口镇镇长
焦志龙 呈坎镇党委书记
宫德晟 呈坎镇镇长
甘红圣 洽舍乡党委书记
汪 唯 洽舍乡乡长
叶启龙 杨村乡党委书记
邱雁飞 杨村乡乡长
潘慧群 富溪乡党委书记
程俊韬 富溪乡乡长
方永进 社区党工委书记、社区办主任
许鸿辉 区委办主任
汪立新 区人大办主任
方排进 区政府办主任
林兰玉 区政协办主任
方 宇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罗红琴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胡 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吴兆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汪 洋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李静雯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鲍文忠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台办主任
庄交才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谢莉莉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洪光武 区委区政府综合督查组组长
许玉龙 徽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吴立马 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程薛华 区文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荐鹏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育局局长
范春伟 区科技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智勇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汪卫东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国兵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盛新辉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中华 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银钱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汪金水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 玲 区商务局局长
张仁财 区委卫健工委书记、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江国庆 区退役军人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文星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志荣 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海燕 区医保局局长
胡乃永 区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 青 区数据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洪建华 区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程 俊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谢洪潮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 军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方秀莉 区工商联主席
汪宏武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纪良丽 团区委书记
江紫霞 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谢来久 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
汪 敏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余东勇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
万洪杰 区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林 宏 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方宇光 区公路分中心主任
金强军 区国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彭文苹 区浪漫红文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17-关于印发《徽州区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定稿).doc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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