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50/202207-00016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 发文日期: 2022-07-04
发布机构: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7-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徽州区住建局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徽州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7-04 17:21 信息来源: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为促进徽州区住建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市、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为抓手,持续推动区住建局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通过行动,全力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信息发布质量全面提升,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改善公众体验,提升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黄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秘〔2020〕50号)、《徽州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徽政办秘〔2020〕14号)及《徽州区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推进。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工作部署,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条例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等等的工作。

(三)标准指引。全面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四)解读回应。全面深入解读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提高解读质量及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机制完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六)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0月)

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主动对上沟通市直有关部门,对乡镇基层领域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各领域省级目录标准的贯彻落实,推进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及时开展工作自查,对区政务公开办专项检查,反馈存在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局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实抓好各项工作,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工作特点,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股室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局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四)做好监督保障。制定专项行动方案,7月中旬前公开在政府网站监督保障栏目,同时,有关推进信息公开在“监督保障-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和落实成效”栏目内,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上级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