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包保工作实施意见》(徽发〔2024〕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城镇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4年3月20日(周三)上午9时开始,时间半天。
二、参加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大队、区商务局、岩寺镇。
请各单位参检人员于3月20日(周三)上午9时前到区城管执法局大院集合,集中出发。
黄山市徽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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