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50/202407-00030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 发文日期: 2024-07-24
发布机构: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7-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徽州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5:04 信息来源: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董孔意等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城区“瓶改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小区天然气建设情况。一是新建小区天然气建设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二是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含周边道路)黄山港华燃气公司必须同步预埋庭院管道,立管视民意需求择机推进。

2、我区2009年招商引入港华燃气,主供气方式为LNG,虽2021年已接入宁黄长输气(全省最后接入,平价气配额不足5%),因购气成本居高不下,民用气倒挂严重。2023年黄山港华亏损约2300万元。我区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气价及初装费受物价部门监管。

3、提高天然气普及率。一是法律层面,2019年颁布的《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了优先发展管道气相关条款;二是积极对上争取平价气配额,减低气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支持率。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徽州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59-3516095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