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董孔意等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城区“瓶改管””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小区天然气建设情况。一是新建小区天然气建设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二是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含周边道路)黄山港华燃气公司必须同步预埋庭院管道,立管视民意需求择机推进。
2、我区2009年招商引入港华燃气,主供气方式为LNG,虽2021年已接入宁黄长输气(全省最后接入,平价气配额不足5%),因购气成本居高不下,民用气倒挂严重。2023年黄山港华亏损约2300万元。我区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气价及初装费受物价部门监管。
3、提高天然气普及率。一是法律层面,2019年颁布的《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了优先发展管道气相关条款;二是积极对上争取平价气配额,减低气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支持率。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徽州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59-3516095
2024年7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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