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徽州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章吉晖等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分类方式
垃圾分类现行四分类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095—2019)》确定,并根据我区各分类小区、公共机构实际情况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或其中两分类(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点位设置。目前,我区垃圾分类积分系统合同已于4月到期,后续,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推动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二、加强投放指导
已督促社区、物业公司在垃圾投放点和分类亭安排专人值守,指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同时,要求物业制定值守人员工作规范和考核标准,确保值守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一方面,利用社区公众号、业主群等线上平台定期推送垃圾分类知识等内容;另一方面,联合社区、志愿者等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如举办垃圾分类知识讲座、趣味竞赛等,提高居民参与度和知晓率。
四、监督违规行为
联合社区、物业和志愿者等,利用小区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督促居民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我们将持续努力,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584067
2025年6月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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