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相关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
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未及时修订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未及时修订。
二、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
一是启动废止程序。经区政府同意,已于2025年4月22日发布了《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公告文件,对该文件予以废止,具体管理办法参照市级执行。二是做好接续工作。2025年1月15日,由区发改牵头,区政府出台了《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对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管理行为和程序进一步明确,我局严格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执行。
下一步,密切关注市级层面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最新政策动态和实施细则,主动加强与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区级执行标准、管理要求与市级规定无缝衔接、精准对标。
黄山市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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