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50/202509-00001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 发文日期: 2025-09-03
发布机构: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9-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司**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作者:徽州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9-03 15:38 信息来源: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备注
司**  个人 黄(徽)城罚决字〔2025〕第6号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 司**作为项目经理在黄山院藏徽州项目-桂湖园组团1#、2#、3#、5#、6#、7#项目长期不在岗,项目现场存在主干道未做硬化处理、脚手架架体堆放材料未及时清理、脚手架临时拆除口未做加固处理且无警示牌、上料台无专项方案且无警示牌问题,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罚款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40000.00  2025年9月3日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一年 245900 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处罚 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