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550/202508-00027 信息分类: 制度安排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 发文日期: 2025-08-26
发布机构: 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8-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徽州区住建局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25-08-26 16:59 信息来源:徽州区住建局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徽州区住建局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新闻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新闻发布,是指区住建局围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媒体关注焦点和公众关心热点,采取各种新闻发布形式,发布权威信息,表达立场观点,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宣传方式。
第三条  新闻发布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紧紧围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在我区建筑领域突发事件中,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第四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
(一)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和重要法规规章以及执行情况和进展情况;
(二)全区发生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
(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需要向公众说明和澄清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成立黄山市徽州区住建局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局主要负责人,副组长为局各分管负责人,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六条  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分析研判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制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七条  设立徽州区住建局新闻发言人,确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局机关各股室按照业务分工和新闻宣传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第三章 发布形式及内容
第八条  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
(一)及时准确发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要新闻,介绍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措施和工作亮点;介绍某一重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思路、举办的重大活动和最新工作进展情况。
(二)针对外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产生的误解、疑惑、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并发布信息、回答记者提问。
第九条  媒体专访。对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可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对委领导或有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专访。相关股室准备答问口径经分管业务工作的委领导审签,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提供给受访人。如问题比较复杂,可同时提供背景资料。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条  确定发布主题和形式。相关股室将发布主题和发布形式在实施新闻发布前5 个工作日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在收到发布主题后2 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工作。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会纪律。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对内容涉密或涉及国家安全但又必须对外发布的,须经保密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同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