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K16549693/202102-0000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02-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徽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徽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交运局 发布时间:2021-02-04 15:31 信息来源: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7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徽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hzqjtj2021@126.com

2.通信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41号交通运输局;邮政编码:24506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35日。

附件:《徽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黄山市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24       

附件:  

徽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029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发改农经〔202045号)精神,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并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按照各自职责,集中人力、财力向乡村振兴示范村倾斜,具体抓好工作推进,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区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区乡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建立健全以区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相关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做好相应工作

(一)区级加强统筹指导监督,完善落实政策机制。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落实乡、村二级路长制体系。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区、乡镇两级分担机制,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区级补助资金,督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开发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引导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二)区级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区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级总路长,设立区级路长办公室;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相关养护单位和养护人员履职尽责

(三)乡村两级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管养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乡道、村道管理养护职责,由乡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路长,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指导并监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乡级人民政府应全面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组织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招募、培训、上岗等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四)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农村公路的养护应当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其资金来源:

1.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

3.村(居)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和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

4.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5.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强化养护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按规定用好均衡性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相关政策,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与农村公路里程、地方财政、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年限不超过5年,农村公路里程以农村公路统计年报库为准。

继续执行省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包括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替代性返还+增长性补助,以下简称替代养路费部分”)中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不得低于替代养路费部分15%,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再降低。各地要有计划地安排养护工程,逐步改善农村公路路况

区财政应按照不低于县道每年10000/公里、乡道每年5000/公里、村道每年3000/公里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县、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其中乡村道的日常养护资金各乡镇按照每年1500/公里统筹,纳入区级财政专户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足额安排预防养护、大(中)修工程、养护提升、应急养护(抢通、保通、抢修)等资金

(六)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1.省级补助资金依照规定安排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区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统筹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要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有效使用。市、县(区)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一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须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4.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提升农村公路抗灾抢修能力

五、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八)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各等级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养护作业单位。引导符合市场属性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现代企业,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推行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招标。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

(九)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制定专项方案,尽快补充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

(十)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建立适合本地情况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有监管员、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各乡镇人民政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在乡级、村级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日常管养巡查,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日常养护监管,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

(十一)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强化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积极构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服务全域旅游和美丽乡村发展,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技术水平

六、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统筹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十三)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明确各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严格实行目标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日常养护资金分配等方面。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村民委员会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考核任务,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十四)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到位。各乡镇政府要明确改革时间节点,细化政策措施,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黄山市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24

 

附件:徽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