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K16549693/202106-0002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1-06-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徽州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作者:徽州区交运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0:48 信息来源: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局各股、办、中心:

6136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截至14日,本次事故已经造成25人死亡,共收治伤病员138人(其中37人重伤),现场搜救仍在继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亡人员亲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和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增强政治敏锐性,绷紧思想之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要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坚决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2021614日晚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现在起至2021715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徽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把握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单位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重点内容

全局各股、办、中心和系统各单位要全面参与、迅即行动、分类施策,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领域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五)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七)交通行业各领域结合实际确定的其他排查整治事项。

四、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单位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教育培训。所有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完善排查制度。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3.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部门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局安办。

(二)集中检查、严格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其中两股、中心做好相关专项行业领域集中检查。

1.实施全面监管。落实徽发〔202015号、徽安〔20207号文件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本地本行业领域单位、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2.创新检查方式。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交互、专家参与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

3.拓宽信息渠道。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等手段,建好信息化远程监控系统,确保查细查全。

4.依法严厉惩处。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力震慑。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督导核查、追责问责。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日等,开展常态化、不间断督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局安办组织协调,各股、办、中心和系统各单位具体实施,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623日前报局安办。局安办要细化工作安排,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628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局各部门要按照安全检查标准或规范,检查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三)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督查工作结束后,局系统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于714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隐患排查台账报至局安办。

 

 

黄山市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