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解读《徽州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吸取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教训,加强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以赴保安全保大庆保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市、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于即日起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专项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现代化新徽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2021年6月14日晚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1个月(现在起至2021年7月15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二、把握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单位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对象范围
交通全领域
四、重点内容
全局各股、办、中心和系统各单位要全面参与、迅即行动、分类施策,突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领域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旅游,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局安办组织协调,各股、办、中心和系统各单位具体实施,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23日前报局安办。局安办要细化工作安排,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经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6月28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局各部门要按照安全检查标准或规范,检查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三)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联系单位:徽州区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尹宏飞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59-35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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