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K16549693/202304-0002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3-04-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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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徽州区公路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应急保障预案

作者:徽州区交运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15:25 信息来源: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为保证在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发生时,全区各乡镇、有关部门能够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公路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下区公路范围内出现的重大安全事件,均属本预案应急处置的范围。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和维护行业稳定的有关要求,依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公路管理组织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情况下公路应急疏运工作,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创造便捷的出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徽州区公路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人员、车辆及抢险物资。

 长:谢中华  区交通运输局

副组长:方宇光  区公路分中心

        曾青发  区交通运输局

郭建彪  交通运输局        

 员:冯振宇  岩寺镇人民政府

        王毅珏  西溪南镇人民政府

            潜口镇人民政府

        詹九洲  呈坎镇人民政府

        陈强生  洽舍乡人民政府

            杨村乡人民政府

            富溪乡人民政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郭建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振宏、尹同胜、方诗光任副主任,李要兵、张晗、尹宏飞、汤凯伦、万鹏、蒋玉生、方佳辉、付飞、占彪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办公室电话:3580008。

四、相关职责

区公路分中心:负责掌握全区国省道通行及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国省道及其桥梁、隧道、在建交通工程等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全区国省道安全畅通,并将道路通行情况及时报告区交通运输局。加强积雪、冰冻严重、滑坡塌方路段交通疏导,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保障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通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建设管理股:及时掌握全区农村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雨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企业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县道及其桥梁、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加强县道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滑坡塌方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县道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挖掘机、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障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通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同时,做好公路灾毁保险上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乡、村道的巡查和日常养护,督促道路专管员履行职责,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清沟疏涵”专项突击月活动,储备应急物资、更新应急队伍,及时上报公路灾毁保险,全力做好应急保障抢险救灾工作。同时,配合做好辖区内县道的应急抢险工作。

五、应急反应和行动

(一)预防预警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掌握气候特点,及时收集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情况和预报资料,并确保信息畅通。

(二)机械、车辆及物资储备

针对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危害,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抢险救灾机械、车辆及防滑沙、融雪剂、片石、草垫等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办公室要掌握全区所有抢险救灾工程机械设备的情况及联系方式;各乡镇均要制定本乡镇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情况下公路安全畅通。

(三)接报信息

各单位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立即向区交通运输局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初期处置,迅速赶到现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恶化。报告信息内容应包括:公路损毁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有关情况;公路被冰雪或其它障碍物覆盖的地点、现场有关情况;损毁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损毁可能的后果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等。

(四)启动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根据现场信息和现场指挥人员的建议,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意见,成立现场领导小组,组织现场救援和抢修,同时将信息报告区交通运输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五)现场指挥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立即通知相关单位,确定到达现场的时间及集结地点。由现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现场领导小组根据方案,负责调动有关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各单位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与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六)处置措施

1、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现场若有人员被困,则应当以营救被困人员为首要任务。立即通知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由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并视情决定是否对有关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医疗卫生部门要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工作;交通部门要尽快清除路障、填补塌方或设置辅道。短时间不能处理完毕的,可在路口处设置标志牌向过往车辆提示绕行方式,确保道路尽快畅通。

2、如发生干旱、降雨、降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及时对路面洒水、冰冻路面采取抛洒防滑沙或融雪剂等处置措施,重点路段使用洒水车、除雪机械或人工除雪。对于因路面积雪或结冰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尽快设置禁行标志,坚决予以封闭。

3、道路损毁严重或抢险救灾工作难度较大的,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区交通运输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七)后续工作

1、清障抢修工作结束后,在确定危害基本消除的前提下,领导小组可向区交通运输局和属地人民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建议应急工作结束,经批准后作出结束应急工作的决定。

2、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按原发布渠道和范围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3、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补充救援抢险所需的物资和器材,对工程机械、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随时应对突发灾害的发生。对因交通部门征用社会车辆、机械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补偿。交通部门要组织公路设计、施工单位做好公路损毁路段的修复设计与预算工作,协调施工单位尽快进场施工,并协调做好农村公路的监理工作。

六、责任追究

此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必须听从指挥、无条件执行领导小组的命令决定。对拒不行动、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怠误时机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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