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中心: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现将《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抓好落实,扎实开展好我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以赴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黄山市徽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6日
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四个统一”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行动),按照“四查一指导”工作安排,聚焦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汛防台风等措施落实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突出汛期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假期大客流、夏季生产经营活动旺盛等防范重点,扎实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整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负面事件,确保汛期暑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结合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围绕公路运营、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针对18类风险隐患和4个专项治理行动、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等重点任务开展汛期暑期排查整治。具体内容详见《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
(一)风险隐患
1.公路运营
①公路高填深挖、陡坡路堤、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的边坡塌方风险;
②自然灾害影响区域的公路桥梁、涉水桥梁和过水涵洞的垮塌风险;
③公路路侧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受损或防护能力降低;
2.水上交通
①客(渡)船等船舶倾覆、人员落水风险;
②靠泊船舶断缆、漂移风险;
③渡船技术状况不良、超员超载、违规夜航;
④渡运高峰期人员跌倒,踩踏风险。
3.道路运输
①“两客一危”、农村客运企业冒险运输、涉险运营;
②“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技术状况不良;
③汽车客运站安全查危制度落实不到位及司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4.城市客运
①城市公交及出租车运营安全风险。
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①高边坡、深基坑、围堰等坍塌风险;
②高路堤和深路堑坍塌风险,桥梁临时设施垮塌风险;
③两区三场受灾风险、火灾风险。
6.应急管理
①未建立健全汛期预警与预防机制;
②未制定防汛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不适用,未开展防汛防台风等演练;
③未根据灾害预警预置防汛防台风应急队伍和装备,未按要求开展应急装备物资维护保养;
④未按要求开展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
(二)重点任务
主要检查4个专项治理行动和地质灾害汛前调查的组织实施、重点任务攻坚、责任措施落实、工作机制保障等重要工作和环节推进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3月30日)
1.区局于3月21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3月28日组织对局属各部门和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公路养护公司开展专题培训。
(二)自查排查阶段(2025年3月30日至4月15日)
1.行业企业由主要负责人带队、主要生产经营部门及有关专家参与,对照《2025年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依据《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见附件),集中开展一次风险隐患全面自查,主动及时向直接管理部门报送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及风险隐患清单,并对自查出的风险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自查出的隐患立行立改、闭环整治。其中,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对接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现场核查地质灾害点影响情况,并开展所属路段、施工驻地灾害影响评估,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清单。行动期间,视汛情等外部环境条件变化,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增加自查频次。
2.局属相关业务股室、中心对直接负有监管责任的企业自查情况开展全覆盖排查。对未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的、报告风险隐患清单为零的,组织重点督促排查;对易存在导致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风险隐患的重点部位,开展现场验证式核查;对报告的重大风险隐患,逐一排查核实整改完成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重大隐患但未自查出来的,或者对自查出来的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实施提级管控,及时组织专业力量消除隐患、管控风险。
(三)接受部、省厅、市局检查巡查指导阶段(2025年4月30日前)
接受由部、省厅、市局组织的现场督导检查帮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5月1日至汛期结束)
局属相关业务股室、中心对直接监管的企业发现的重大隐患,分级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台账,指导加快整改,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开展深入分析,查找行业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完善制度措施。
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实施提级管控。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突出主要负责人履职。局属各股室、中心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到位、措施层层落实到位,排查整治任务调度有力、协调顺畅。
(二)加强组织保障,完善专班运行机制。区局组建工作专班,同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合署办公。各部门加强工作力量保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严格信息报送,强化跟踪督导实效。各部门要延续春运春节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继续依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系统,动态填报隐患问题数据,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台账,并指导督促其直接监管的企业及时如实报送问题隐患信息。要加强数据管理,对录入系统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认真研判,确保报送质量。各部门于每日11时前报送前一日问题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典型做法至局安办,由局安办进行统一汇总上报。
(四)发动专业力量,提升排查整治水平。各部门要完善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优势,提升发现问题隐患、解决问题隐患的能力。
(五)完善举报机制,发挥各方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宣传,认真受理核查线索信息,及时处置消除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当好行业安全生产、防灾避险“吹哨人”。
举报电话: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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