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徽州区2022年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用好2022年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区制定了《徽州区2022年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 5 月11 日
徽州区2022年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
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归并一批、淘汰一批装备办法,组织现有的茶菊等农产品初制厂积极购置安装生物质颗粒燃烧炉等清洁能源装备,全面取代燃煤、柴使用,改善生产环境,提升产品质量。在粮食生产及优势特色产业生产过程中,加大先进适用农机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应用,重点聚焦水稻、玉米等粮食种植、收获环节短板补齐、装备能力提升。通过项目实施,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我区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燃煤(柴)替代工作,促进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增幅达1%以上,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作业水平增幅达5%以上,水稻机械化收获作业水平达95%以上,有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项目实施地点
全区各乡镇。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炉灶改造。根据《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继续组织实施茶菊加工燃煤替代专项补贴项目的通知》(徽农函〔2022〕26号),支持区域内从事茶叶、菊花等农产品加工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安装生物质颗粒燃烧炉替代燃煤(柴)炉灶,对新购置生物质颗粒燃烧炉的主体给予资金奖补。
(二)提升粮食机械化生产水平。根据《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2022〕9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水稻机械化种植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321号)等文件精神,支持粮食主产区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在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期间,引进主要农作物种植、收获高效机械并开展农机作业,推进我区主要作物机械化种植短板补齐,提升粮食机械化收获能力,对新购置相关高效农机具的主体给予资金奖补。
(三)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区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开展新型机具示范推广工作,围绕粮食、茶叶、蔬菜、香榧、菊花等产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应用先进适用新型机具的示范推广,通过引进新型机具、召开现场演示会、技术宣传培训指导等方式,促进农机化水平提升。
四、项目投资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投资
徽州区2022年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0万元,为2022年区财政资金。
(二)补助标准
1. 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炉灶改造奖补标准。根据《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炉灶改造生物质颗粒燃烧炉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徽农工办〔2020〕13号)文件精神,购置安装生物质颗粒燃烧炉替代燃煤(柴)炉灶,市、县按1:2比例每台补助1500元。本项目计划安排区财政资金4万元,给予新购置颗粒燃烧炉的从事茶叶、菊花等农产品加工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给予区级配套补助1000元/台。
2. 粮食生产高效机具奖补标准。计划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对新购置的先进适用高效的主要农作物育插秧机械、收获机械并开展农机作业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按两种方式给予补助:一是安徽省年度补贴目录内产品的,按照中央财政补贴额1:1进行叠加补贴,且各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单台购机总额的60%;二是非安徽省补贴目录内产品,但适应本地农业生产需求的新型机具的,按不超过单台购机总额的60%给予补助。补助机具需满足以下条件:申请补贴机具当年开展作业面积需要达500亩次以上,插秧机械仅限6行以上的乘坐式插秧机,收获机械功率大于等于65马力以上。每个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仅限补贴一台。
3. 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计划安排资金1万元。用于组织召开现场演示会,开展技术宣传培训、推广等费用支出,由区农业机械推广中心组织实施。
以上单项补助资金总额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余额调剂,资金用完为止。
五、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有关主体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填写资金使用申请表(附表),于10月31日前报项目所在乡镇审核。
(二)乡镇推荐。各乡镇对申报主体的生物质颗粒炉、主要农作物种植收获高效机械、农机作业的面积等进行审核,经确认、提出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区农业机械推广中心。
(三)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的申报表后,组织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补助方式和方法。
(四)公开公示。对项目实施主体补助内容和金额等在区级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推动,细化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资金申报的指导工作,确保项目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技术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推广中心)要强化建设,提升我区农机化水平。重点围绕水稻机械化种植、机收减损技术等,广泛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农机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对项目补助对象的审核和项目建设内容的监管,对补助对象和内容要逐一登记造册、核实,严格使用范围,防止变卖或挪作他用,确保补助政策实施的质量和效果。项目工作完成后,区农业机械推广中心要认真总结政策落实情况及项目成效。
附件1
徽州区2022年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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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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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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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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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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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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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机具的类别、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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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作业服务合同、作业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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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面积(亩次) |
作业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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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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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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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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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核实 人员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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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 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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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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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徽州区 乡(镇)农村茶叶(菊花)初制厂
炉灶改造生物质颗粒燃烧炉专项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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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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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机者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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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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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标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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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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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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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购 机 情 况 |
机具名称 |
生物质颗粒燃烧炉 |
机具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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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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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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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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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销售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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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购买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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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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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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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补贴 |
元/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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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机 者 承 诺 |
本人已知晓政策规定,对提供的上述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缴回所有补助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购机者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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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核实人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区级部门意见: (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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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市、区主管部门、乡镇各一份。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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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 乡(镇)茶叶(菊花)初制厂燃煤炉灶改造补贴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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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购机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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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机具信息 |
补贴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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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 |
姓名或企业名称 |
联系电话 |
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台数 |
生产厂家 |
能源结构 |
市级 |
县级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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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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