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06/202301-0001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3-01-04
发布机构: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办公室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办字〔2023〕2 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办公室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知

作者: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04 10:21 信息来源: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乡镇党委、政府,社区办,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徽州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办公室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4

 

 

 

徽州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高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改善农村宜居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标对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要求,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纳入农业两强一增行动一体化推进,深化农村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大力实施五微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发动、扎实推进,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加快建设创新集聚、产业多元的高能级新城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样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2025年,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庄基础设施逐步优化,村容村貌全面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建立,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改造提升卫生厕所730户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提效,新增完成1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化运营水平,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加快建设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推进三大革命

(三)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根据黄山市农业农村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黄山市十四五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各乡镇自下而上确定农村户厕改造总体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改厕方案,合理确定年度改厕任务,落实资金等要素保障,按照优先入室、确保进院原则,高质量完成730户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到2025年,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农村中小学卫生厕所、乡村卫生室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执行标准,大力推行改厕首厕验收合格制,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科学选择、积极推广简单成熟实用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旅体局教育局、各乡镇

(四)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注重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因地制宜选择粪污分散、集中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方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近就农消纳、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各乡镇

(五)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1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优先治理丰乐湖、水库等周边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接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科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各乡镇

(六)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对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全面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建立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选择适宜模式和技术,科学制定治理方案,有序开展治理,确保到2025年底前全部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七)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持续推进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提高 PPP项目运营质量。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保洁员作业管理,加强村民宣传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全域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常态化开展绩效评价,严格落实奖惩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

(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大力推广生态美·信用好。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垃圾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利用。鼓励整合农药集中配送网络和生态美超,采取有偿回收、积分兑换等方式,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妥善处置有毒有害生活垃圾。鼓励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消纳,用于村内停车场等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局、新保中心、区发改委、区供销联社、各乡镇)

三、深入推进三大行动

(九)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完成所有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用途管制制度。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凸显黄山乡村特色,防止简单套用城规划手法。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可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化村庄布局和分类,细化自然村分类,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新建居民点数量和布局,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规划定位明确的村庄。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加强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防止短期内翻烧饼,造成资金浪费。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区发改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科技经信局、各乡镇

(十)提升村容村貌整治水平。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历史文脉,保留村庄肌理,保住乡土特色,打造不同场景的新安山居图,让烟雨徽州、田园徽州、村落徽州成为独特 IP,不搞千村一面、大拆大建。大力实施微改造提升、微景区培育、微创意运营、微循环发展、微奉献治理,建设108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和12个美丽乡村中心村,积极开展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乡镇创建推进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全域打造美丽乡村。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及联网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向村内巷道和入户道路倾斜。至十四五末,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围绕生态宜居,在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花种进行绿化提升,打造具有徽州特色的绿化美化风景线。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逐步提升村庄亮化水平,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建筑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加快农房建设试点,鼓励设计师下乡。责任单位:改委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林业局区文旅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乡镇

(十一)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实施以清理村内塘沟河渠、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废旧广告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整治房前屋后、居民庭院、城乡接合部、中心村边缘和自然村,强化骑路村庄和两高一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公共环境,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民政局、区科技经信局残联区文旅体局应急局、各乡镇)

(十二)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以养殖场设施装备升级改造、畜禽液态粪肥还田利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畜禽粪肥质量检测、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科技创新为重点,大力推广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3+N”路径模式,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实现沿江环湖流域种养结合绿色可持续发展。水网密集、耕地面积少、环境负荷高等区域,结合实际,推广原位生物垫料发酵模式,做到零排放。到2025年,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8.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新保中心、各乡镇

四、持续推进千村整治 

(十三)推进自然村系统整治。结合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设,坚持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统筹实施农村三大革命,持续推进自然村系统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中心村向自然村覆盖延伸。同时,有条件的自然村庄可因地制宜开展停车场、室外健身活动场所、公共空间、亮化等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完成200人以上自然村系统整治,并向200人以下自然村覆盖延伸。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财政局、新保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各乡镇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四)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推广户主会一献四捐等模式,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和维护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验收、运营和管理。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鼓励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或企业,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团委、妇联、各乡镇

(十五)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全面推广积分管理模式,鼓励支持各地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将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其中,强化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发挥村级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和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责任单位:文明办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团委、妇联、各乡镇)

(十六)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五有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支持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巩固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各乡镇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七)加强多元化投入。完善农村环境整治政府投入保障体系。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级财政继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乡镇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与乡村振兴相匹配的投入机制,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入水平不低于十三五。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各乡镇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引导政策性银行积极发挥作用,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各乡镇

(十八)强化政策性保障。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要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予以保障,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积极争取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新保中心各乡镇)

(十九)推动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好《黄山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办法》,结合实际开展管理探索,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委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二十)提高专业化水平。围绕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和设施设备研究创新列入全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大力实施千名干部下乡助力乡村振兴工程,鼓励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或驻村指导。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科技经信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委、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撑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或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并加强督促指导。区委和政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责任单位:委农办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各乡镇

(二十二)完善推进和宣传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优先安排村两委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灵活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政策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委农办委宣传部财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乡镇

(二十三)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全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委、政府报告。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满意的按规定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委农办、区文明办、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

徽州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