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方华平解读《徽州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近日,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印发了《徽州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由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方华平对该《方案》做如下解读:
结合2023年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要求,在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出台了《方案》。
《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思路,提出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完善收储运体系,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
《方案》第二部分明确了工作目标,2023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比例达到53%以上。
《方案》第三部分提出了重点任务,一是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二是优化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全面推行秸秆覆盖还田、高温堆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三是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水平,鼓励镇、村采用多种方式归集秸秆,做到秸秆源头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焚烧风险。四是拓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渠道,加强“稻菇”轮作秸秆利用模式推广,带动全区秸秆“基料化+肥料化”利用规模。五是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建设。对全区自然年度的秸秆来源、数量、种类、利用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登记。
《方案》第四部分明确了启动、推进、验收三个阶段的时间要求。
《方案》第五部分明确了扶持政策。在保持政策总体连续性的同时,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调整。 一是秸秆离田奖补方面按照实际离田面积给予100元/亩奖补。二是秸秆收储运奖补方面,对参与区内秸秆能源化利用市场化收储的市场主体,按照不同区域给与250-450元/吨奖补。三是对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30%进行奖补。四是秸秆产业化利用方面根据秸秆种类分别给予36元-60元/吨奖补。五是对参加省秸秆博览会企业予以补助。六是对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奖补。
《方案》第六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三是严格绩效考核,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追责的要求,根据秸秆焚烧火点数和农作物种植面积比例实行目标考核和资金绩效考核。四是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完成预期目标。
联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谢正升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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