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做好梅汛期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
6月17日起,我区进入梅汛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市、区防汛救灾总体部署,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力做好梅汛期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508号)、《黄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全力做好梅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黄农函〔2023〕86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力做好本区梅汛期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当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夏季农作物生长的关键时期。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天气农业防范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足抗灾保生产,强化工作部署,科学制定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加大排查力度,落实防御措施
各乡镇要坚持一手抓防汛救灾、一手抓灾后生产恢复,统筹安排农业防灾和灾后恢复工作。要组织农民检查加固蔬菜大棚和畜禽圈舍等农业生产设施,及时补齐短板排除隐患。抢收已成熟作物,减轻灾害损失。及时清理疏通田间沟渠和畜禽养殖场排水系统,防止发生内涝。对受涝地区,要以清沟排水、追施肥料、防病治虫为重点,加强田间管理,促进苗情恢复转化。要组织养殖场(户)迅速修复水毁工程,及时增养补栏、补放补养,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三、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指导服务
各乡镇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将预警信息提前发送给种植养殖大户以及渔业船舶操作人员,确保提前避险减灾。如灾害发生,各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包片蹲点、进村入户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落实减灾救灾关键措施。及时开展灾后动物疫情监测调查,强化动物疫病疫情防控,做好免疫、消毒等日常工作;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和水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救灾种子、种苗、化肥等生产资料调剂调运,确保抗灾自救和恢复生产需要,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强化灾情调度,及时收集、核实和上报灾情(联系电话:3580088),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2023年6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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