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4〕170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了《徽州区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山市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8日
徽州区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组织粮食生产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时开展水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应急防治。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实施区域内水稻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水稻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8%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9%以上。
二、实施地点
全区粮食主产区、农药使用量调查乡镇,包括岩寺镇、西溪南镇、潜口镇、呈坎镇、杨村乡、富溪乡。
三、实施内容
(一)水稻重大病虫防控。支持粮食主产区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以下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水稻生产期间,适时对其规模化种植水稻病虫害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对进行防控作业的主体给予物化补助。
(二)应急防治。支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使用高效植保机械(如无人机)对水稻重大病虫害开展应急防治。对开展应急防治作业的服务组织给予物化补助。
(三)农药使用量调查。支持区农技推广中心开展农药使用量监测调查工作,对工作积极配合、数据填报认真详细的调查户,开展病虫害防控作业给予物化补助。
(四)病虫监测与业务培训。支持区农技推广中心开展病虫监测、水稻种子植物检疫抽查检测等工作,包括采购性诱产品、修复监测设施、实施病虫监测作业、对水稻种子植物检疫进行抽样检测等;支持区农技推广中心围绕农药安全使用等开展技术培训。
四、项目投资及补助标准
(一)项目投资
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安排我区10万元(皖财农〔2024〕132号)。
(二)补助标准
1、水稻重大病虫疫情防控。计划安排补助资金6.50万元,面积0.90万亩次。对水稻种植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的,按实际操作面积每亩次不超过7.2元(每亩不超过2次)标准给予一次性物化补助。
2、种植业农药使用调查。计划安排补助资金0.51万元。用于51个农药使用调查户病虫防控物化补助。
3、应急防治。计划安排补助资金0.50万元,面积0.50万亩次。支持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使用高效植保机械(如无人机)对水稻重大病虫开展应急防治。对开展应急防治的主体按实际操作面积,每亩次不超过1元标准给予物化补助。
4、病虫监测。计划安排补助资金1.90万元。用于完善病虫观测设施,开展病虫测报作业等,对开展水稻等病虫草害疫情监测调查作业的测报工,给予资金补助等。
5、业务培训等。计划安排补助资金0.59万元。举办农药安全使用培训班3期,对全区27户农药经营户、34户农药使用大户、51户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户等进行业务培训;检测水稻种子样本4份。
以上单项补助资金总额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余额调剂,资金用完为止。
五、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控作业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农药使用监测的调查户(以乡镇为单位),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填写资金使用申请表(附表),于5月30日前报项目所在乡镇审核。
(二)乡镇推荐。各乡镇对申报主体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控作业,申报的面积、种植地点、种植时间等进行审核,经确认、提出初审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联系电话3580096)。
(三)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各乡镇的申报表后,组织农业、财政、保险等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补助方式和方法。
(四)公开公示。对项目实施主体及物化补助的方式和方法等,在区级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五)组织实施。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与配送主体签订合同,采购相关规格、数量物化补助的品种,由配送主体送至各实施主体,区农业农村局对相关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行政推动,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金申报的指导工作,推动专项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二)做好宣传和服务。各有关乡镇要认真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水稻生产主体,宣传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其积极申报。同时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做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指导,确保防控技术服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有关乡镇要加强对项目补助物资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对发放的防控物资和实施的面积,要逐一登记造册、核实,严格使用范围,防止变卖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其在水稻病虫害防控中的作用,确保补助资金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四)发挥资金效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集聚更多社会资金、资源投入病虫害防控工作。项目工作完成后,有关乡镇要及时评估防治成效,认真总结政策落实情况。
附表:徽州区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申请表
附表:徽州区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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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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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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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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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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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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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种植地点 |
面积 |
播种时间 |
主栽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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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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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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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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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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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物化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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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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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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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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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4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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