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06/202409-00013 信息分类: 招标采购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9-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4年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有机肥采购询价公告

作者: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07:56 信息来源: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为做好我区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科技示范户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工作,需要购置一批有机肥。经研究决定,现就采购有机肥向社会进行询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徽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科技示范户有机肥补助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价:人民币9万元,以有效标的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单位。供应商报价超出该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1、颗粒状,氮磷钾5%,含水8%,有机质含量30%,微生物含量2千万/克(提供菌种来源证明,菌种鉴定报告,菌剂无毒无害报告);

2、粒度1.0mm-3.35mm;(注: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3、有机肥原料为植物源,不含畜禽粪便和工业废料:

4、质量标准:中标人要确保所提供的产品要NY/T525—2021标准,须达到采购产品的参数要求;

5、每袋25公斤包装

6肥料以票据方式发放,农户自提,供应商在徽州区需有配套仓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a、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货物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四、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单(包含货物、运输、装卸、税金等一切费用);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价方式、时间及地址

1、报价方式:纸质投标询价响应文件应胶装装订、密封和包装。在封套的封口处(也可加贴封条)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并在包装袋上载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报送到徽州区农业农村局212

2报价人应在2024926日起至2024930日期间(办公时间8:00-11:30,14:00-17:30)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有效标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联系人:顾丽  电话:3580056

联系地址:徽州区农业农村局(徽州区环城北路43号)

附件:1、肥料采购询价回执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附件1

肥料采购询价回执

报价单位基本信息

名称

 

法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报价情况

货物名称

报价(万元)

备注

 

 

 

 

 

 

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报价说明:

 

注:本报价是报价人在询价范围内从事本活动的所有费用,本费用一次性包干。

 

 

 

 

 

 

 

 

 

 

附件2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

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启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采购活动;

6)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本项目开启之日起往前追溯)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进行核验:

1)税务登记证(接受合一的证书)或者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的年度或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预算收入支出表)或供应商结算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其他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社会信用代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