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06/202507-00020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7-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特色种养业帮扶到户项目申报实施条件?

作者: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1:06 信息来源:徽州区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问:想了解一下徽州区区特色种养业帮扶到户项目申报实施条件?

答:1、项目扶持对象:全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并且需要巩固脱贫成果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中不含稳定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的一般农户。

2、项目实施标准: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文件执行,产业规模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作为项目予以奖补支持,切实杜绝“小、散、弱”项目。依据徽州区特色种养业帮扶到户项目类型及奖补标准,实行封顶奖补政策,到户产业帮扶对象每户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2000元。

3、项目实施流程:按照户申请 — 乡镇初审 — 初审公示 — 验收 — 乡镇审查 — 资金发放公示(同步区级抽查核实) — 资金发放到户等程序实施。

4、资金发放方式:到户项目经审核验收公示无异议后,采取货币化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