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22/201708-00014 信息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17-08-30
发布机构: 徽州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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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水利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30 09:50 信息来源:徽州区水利局 阅读次数:

 

徽州区水利局2016年“三公经费
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8.3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5.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
       公务用车购置
 0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徽州区水利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65.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6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5.1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2.1万元。2016年接待97批次,865人次。主要用于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外省市、外区县来人交流工作、乡镇、村公务往来支出,主要包括来宾食宿费等。在公务接待中,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办公室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徽办发〔2015〕1号)、省市区有关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及公务用车改革。2016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工程项目现场服务和技术指导、防汛、抗旱、政策调研等。2016年,徽州区所属事业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联系方式:徽州区水利局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559-358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