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情况
区水利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12.6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7.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零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7.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指导工作、周边区县来人交流工作、乡镇、村等来人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与去年相比,减少0.2万元,预计来人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万元,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防汛抗旱、日常公务、监督检查等需要。比去年减少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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