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14/202403-00025 信息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徽州区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4-03-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徽州区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作者:徽州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3-09 16:03 信息来源:徽州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8

 

1

 

1

1.8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徽州区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5.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3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黄山市徽州区区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66.6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66.67%,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林业项目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下降33.33%,下降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压缩,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审批的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区委工作部署、外区县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黄山市徽州区区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