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7614/202011-00018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0-07-08
发布机构: 徽州区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0-11-09
生效日期: 2020-07-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 严格落实“三审”制的通知

作者:徽州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11-09 16:56 信息来源:徽州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股室、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局办公室负责人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 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严禁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4. 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黄山市徽州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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